索引号 001008003002009/2020-41192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司〔2020〕5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关于成立龙湾区抗击疫情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暨助力复工复产法律专家服务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7 10:35:23浏览次数: 来源:区司法局 字体:[ ]

各律师事务所:

为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助力龙湾区抗击疫情工作,更好地为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法律服务,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龙湾区联络组决定成立龙湾区抗击疫情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暨助力复工复产法律专家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微信、微博、QQ、抖音视频、邮箱等在线咨询渠道,开展远程法律服务。对群众和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可能遇到的传染病防治、劳动者权益保护、合同履约、不可抗力、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公益咨询。

(二)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救治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做好法律保障,提供法律支持;参与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法律预测;就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三)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下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可能遇到的市场监管、劳动用工、经济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免费咨询和解答,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指导,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四)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防止社会公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误解误读,引导广大群众更加拥护和自觉遵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二、组成人员

单位

联系电话

张  泽

龙湾区司法局公职律师(团长)

13868885488

朱捷峰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3968819223

颜一渊

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5888722358

陈一成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3968823401

彭速成

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3957719657

刘  毅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5868515698

林敏洁

龙湾区司法局公职律师

13968853806

蒋和珌

龙湾区司法局公职律师

13857732968

陈冰琪

龙湾区司法局公职律师

13858800301

管蔚蔚

龙湾区司法局援助律师

13868807655

黄乐晓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

13736767866

施园园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

13857712350

吴俊达

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

18857842477

姜杨益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13857707689

陈德其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

13600678640

三、工作要求

法律服务团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就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社会关注热点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支持与法治保障。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20年2月19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09/2020-4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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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司〔2020〕5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关于成立龙湾区抗击疫情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暨助力复工复产法律专家服务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7 浏览次数: 来源:区司法局 字体:[ ]

各律师事务所:

为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助力龙湾区抗击疫情工作,更好地为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法律服务,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龙湾区联络组决定成立龙湾区抗击疫情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暨助力复工复产法律专家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微信、微博、QQ、抖音视频、邮箱等在线咨询渠道,开展远程法律服务。对群众和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可能遇到的传染病防治、劳动者权益保护、合同履约、不可抗力、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公益咨询。

(二)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救治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做好法律保障,提供法律支持;参与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法律预测;就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三)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下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可能遇到的市场监管、劳动用工、经济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免费咨询和解答,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指导,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四)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防止社会公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误解误读,引导广大群众更加拥护和自觉遵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二、组成人员

单位

联系电话

张  泽

龙湾区司法局公职律师(团长)

13868885488

朱捷峰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3968819223

颜一渊

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5888722358

陈一成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3968823401

彭速成

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3957719657

刘  毅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副团长)

15868515698

林敏洁

龙湾区司法局公职律师

13968853806

蒋和珌

龙湾区司法局公职律师

13857732968

陈冰琪

龙湾区司法局公职律师

13858800301

管蔚蔚

龙湾区司法局援助律师

13868807655

黄乐晓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

13736767866

施园园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

13857712350

吴俊达

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

18857842477

姜杨益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13857707689

陈德其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

13600678640

三、工作要求

法律服务团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就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社会关注热点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支持与法治保障。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