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注销企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0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0-12-28 10:43:43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强制注销企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0年第2号)

温州市龙湾电力阀门制造公司等35家企业:

温州市龙湾电力阀门制造公司等35家企业(企业名单附后)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19年4月4日发出公告,催告你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你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经向有关部门了解,你企业均无欠缴税费和发票领用信息。本局于2020年9月21日向你企业发出《强制注销企业告知书》,你企业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强制注销你企业,请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 

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因无法以其它的方式送达决定书,故本局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龙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温州市龙湾电力阀门制造公司等35家企业名单〔2020〕2号附件.xlsx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强制注销企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0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0-12-28 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强制注销企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0年第2号)

温州市龙湾电力阀门制造公司等35家企业:

温州市龙湾电力阀门制造公司等35家企业(企业名单附后)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19年4月4日发出公告,催告你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你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经向有关部门了解,你企业均无欠缴税费和发票领用信息。本局于2020年9月21日向你企业发出《强制注销企业告知书》,你企业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强制注销你企业,请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 

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因无法以其它的方式送达决定书,故本局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龙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温州市龙湾电力阀门制造公司等35家企业名单〔2020〕2号附件.xlsx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