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源库栏目 > 政府门户网站 > 部门动态
龙湾首次查处厨余垃圾混投
发布日期:2019-08-21 15:53:34浏览次数: 来源:晚报 作者:晚报记者:傅芳芳 通讯员 郑素丹 字体:[ ]

近日,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南科技城中队对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店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两家餐饮店未对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予以立案查处。该起案件是龙湾区首次对厨余垃圾混投进行查处。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店内员工除了单独投放塑料瓶、易拉罐等可回收垃圾,其他剩菜剩饭、用过的纸巾、一次性筷子、塑料袋等都投放在一个垃圾桶内。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严禁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规定,执法人员在谈话取证后,分别对这2家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之后,经执法人员再次对大中型餐饮店进行检查,2家餐饮店均已按时整改到位。

  8月1日温州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来,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南科技城中队坚持宣传引导,做好周边餐饮店的法制宣传工作,曾召集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店的负责人,召开关于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会议,讲解餐厨垃圾分类标准及相关餐厨法规条款。

  接下来,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辖区中队将继续严查垃圾混投行为,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力度,为市民打造更优质的生活环境。

  

龙湾首次查处厨余垃圾混投

发布日期:2019-08-21 浏览次数: 来源:晚报 字体:[ ]

近日,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南科技城中队对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店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两家餐饮店未对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予以立案查处。该起案件是龙湾区首次对厨余垃圾混投进行查处。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店内员工除了单独投放塑料瓶、易拉罐等可回收垃圾,其他剩菜剩饭、用过的纸巾、一次性筷子、塑料袋等都投放在一个垃圾桶内。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严禁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规定,执法人员在谈话取证后,分别对这2家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之后,经执法人员再次对大中型餐饮店进行检查,2家餐饮店均已按时整改到位。

  8月1日温州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来,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南科技城中队坚持宣传引导,做好周边餐饮店的法制宣传工作,曾召集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店的负责人,召开关于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会议,讲解餐厨垃圾分类标准及相关餐厨法规条款。

  接下来,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辖区中队将继续严查垃圾混投行为,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力度,为市民打造更优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