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温龙政行复〔2019〕16号
发布日期:2019-08-01 09:02:02浏览次数: 来源:区法制办 字体:[ ]

林世平:

本机关受理你与被申请人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状元派出所《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温龙政行复〔2019〕16号),决定撤销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状元派出所作出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温龙公(状)不查告〔2018〕087号),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

 

公告:温龙政行复〔2019〕16号

发布日期:2019-08-01 浏览次数: 来源:区法制办 字体:[ ]

林世平:

本机关受理你与被申请人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状元派出所《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温龙政行复〔2019〕16号),决定撤销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状元派出所作出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温龙公(状)不查告〔2018〕087号),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