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18-38888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生成日期 | 2018-08-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0000000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反走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反走私工作体系,按照《浙江省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浙反走私办〔2018〕4号)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反走私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走私风险为底线,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反走私综合治理新模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反走私工作体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基础台账完备,“一点一策”防控措施全面落实,涉嫌走私“三无”船舶全部依法拆解,运输流通环节更加严格管控,反走私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防控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反走私工作组织体系
1.建立区反走私工作指挥部并实体化运行。按照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要求,落实反走私工作机构,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抽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交警、边防等相关部门力量,成立区反走私工作指挥部,承担反走私综合治理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职责。各街道要建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街道(海滨街道、瑶溪街道)还要设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联络站和巡防队伍。各涉渔行政村(社区)要建立村级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并设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联络点和巡防队伍。
2.建立反走私重点督办机制。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整体部署,加强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定期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区级反走私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落后约谈等措施,推动全区反走私工作开展。
3.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责任制。区政府与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与各涉渔行政村(社区)、相关企业单位,港航部门与码头业主,要签订年度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将防范走私、举报线索的责任分解落实到辖区所有码头业主、船舶修造企业、冻库油库经营者、市场经营管理者、运输(渔业)公司、船东(船长)等组织和个人。确定专人,与重点单位、企业、商户、承运人等建立联系制度。
公安、边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打击走私犯罪涉及法律适用问题的协调会纪要》,切实加强力量投入和联合执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特别是打私力量相对薄弱的区域,公安部门要靠前介入、主动补位,充分发挥中坚作用。边防、海洋与渔业部门密切配合,要对我区沿海易发走私海港口、码头等保持高频率巡查,重点加大对流动渔船、改装油船和“三无”船舶的检查力度。公安、边防、运管、交警等部门要通过在高速公路、交通要道设卡等方式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油罐车、大型厢式货车,查清来源地、去向地、运输货物等,并建立台账。发现可疑情况的,由公安、边防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海洋与渔业、市场监管、交警、运管、港航等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地方做法,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责,加快形成全面监管的良好态势。各街道要把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与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街道综治办、村(居)民委员会作用,建设反走私综合治理示范村,健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重点打击整治。积极研判走私态势,结合实际,明确打击整治的重点物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实施“国门利剑”等联合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走私风险的底线。
2.强化联合惩治。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反走私办公室关于打击成品油走私涉案船舶车辆处置的指导意见》(浙反走私办〔2017〕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全链条推进依法处罚,形成执法闭环。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依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深挖细挖走私违法行为。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严厉打击涉黑走私团伙和公职人员参与走私。
3.深化流通领域综合整治。开展运输环节联合整治,清查违法车辆,切断走私运输链条。开展市场综合整治,查处经营、仓储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物品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阻断走私末端销售链条。发挥市场销售环节逆向监管作用,排摸走私来源,破除走私网链。
(三)着力夯实反走私基层基础
1.全面摸排走私风险隐患。全面落实“一点一策”工作,各街道开展基层基础排查工作,制定各风险隐患点的防范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和相关措施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打私与海防口岸科),同时对已排查的处风险隐患点(白楼下村沿江一带、龙湾村沿江一带、灵昆大桥东沿江一带、海滨蓝田浦口一带)由相应的海滨、瑶溪街道落实防范措施。
2.组织开展清港行动。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海洋与渔业、公安、边防、港航等部门及街道,清理整顿港湾、码头、岸线等领域违法行为,全面整治“三无”船舶和未经批准建设的码头、驳油管道、油罐、加油点等设施。
3.加快物防技防建设。全面落实“一点一策”工作,对重点码头、港(岙)口、油库、冻库、船舶修造厂等场所,落实限高、视频监控等物防、技防措施。对多次发生走私的场所,要建设反走私执勤点,加大巡查力度。
4.推进智慧防控建设。加快推进全区反走私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在原有公安视频监控及港航监控组建的监控平台的基础上,组建全区反走私专项视频点(警报点)网络,对重点地区实行实时监控、实时报警、实时指挥。完善110走私举报接处警机制,建立船舶、码头、港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和走私违法人员、船舶、车辆等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提高反走私技术防控能力。
5.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走私典型案例公开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警示和引导企业、群众守法自律。深入企业、码头、学校、村居,开展全方位反走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反走私法律法规和政策列入船舶所有人、油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油罐车车主以及渔(船)民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立足当前全区反走私新形势新要求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各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反走私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反走私工作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协调解决本地区反走私突出问题,强化反走私工作保障。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反走私共同责任机制,增强反走私合力。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吸收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强化工作创新,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方案,明确量化目标、时间节点、具体责任人,并于当年4月15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要抓好计划方案的落实,并按季度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完善奖励措施。凡提供走私违法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大致相符,经查获后一次性奖励500—10000元;提供详细走私违法事实,直接掌握现场证据,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按查处案件新闻通报案值3%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强化工作考核。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督查方案,对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进行分组实地督查,重点督查清港行动开展、“一点一策”落实、市场清理整顿、涉案物品处置等,并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约谈,同时在平安建设考核中相应扣分。各街道、各部门要督促加快专项行动开展,及时梳理专项行动存在问题,并实行重要情况日报、整治工作小结月报制度,定期将有关情况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附件:2018年龙湾区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表
附件
2018年龙湾区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表
序号 | 各项工作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进度安排 |
1 | 区级反走私工作指挥部建设 | 抽调公安、边防中层干部各一名,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各项日常工作。同时,从反走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轮流抽调干部,实行值周坐班。此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向社会保安公司聘请建立一支专职保安队伍,充实指挥部日常工强力量。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区边防大队 | 2018年6月底完成 |
2 | 基层反走私工作组织建设 | 各街道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边防、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联络站(确定一名联络员)和巡防队伍。各涉渔行政村(社区)要建立有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若干名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并设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联络点和巡防队伍。 | 各街道 | 2018年6月底完成 | |
3 | 年度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签订 | 区政府与各街道、各相关部门,港航部门与码头业,各街道与各涉渔行政村(社区)、相关企业单位主要签订年度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将防范走私、举报线索的责任分解落实到辖区所有码头业主、船舶修造企业、冻库油库经营者、市场经营管理者、运输(渔业)公司、船东(船长)等组织和个人。 | 区政府办公室 | 市港航执法二大队,各街道 | 2018年6月底完成 |
4 | 全面摸排走私风险隐患 | 各街道全面落实“一点一策”工作,开展基层基础排查工作,制定各风险隐患点的防范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和相关措施报区政府办公室,同时对已排查的处风险隐患点(白楼下村沿江一带、龙湾村沿江一带、灵昆大桥东沿江一带、海滨蓝田浦口一带)由相应的海滨街道、瑶溪街道,根据具体落实限高、隔离桩、安保等防范措施,对多次发生走私的场所,要推进反走私执勤点建设,加大巡查力度。 | 区政府办公室 | 各街道 | 长期开展,一般排查到隐患点于三个月内落实防范措施,并每月报送开展情况 |
5 | 组织开展清港行动 |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海洋与渔业、公安、边防、港航等部门及街道,清理整顿港湾、码头、岸线等领域违法行为,全面整治“三无”船舶和未经批准建设的码头、驳油管道、油罐、加油点等设施。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公安分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执法二大队、区边防大队,各街道 | 定期开展 |
6 | 智慧防控建设 | 结合“雪亮工程”,在原有公安视频监控及港航监控基础上,组建全区反走私专项视频点(警报点)网络。在关键卡点、主干道路架设智能抓拍系统,根据嫌疑油罐车运行轨迹,进行后台数据分析,实行等级报警。区反走私指挥部下设监控中心,由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根据反走私等级警报,相应的通知反走私工作指挥部、辖区街道、辖区公安派出所、边防等单位进行处置。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大数据中心 | 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市港航执法二大队、海滨街道、瑶溪街道 | 2018年7月底完成 |
7 |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 凡提供走私违法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大致相符,经查获后一次性奖励500—10000元;提供详细走私违法事实,直接掌握现场证据,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按查处案件新闻通报案值3%予以奖励,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等措施。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边防大队 | |
8 | 设立海上岗哨 | 计划短期租用民用有证渔船一艘,在瓯江南口设立海上岗哨。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反走私成员单位,各街道 |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18-38888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生成日期 | 2018-08-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0000000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反走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反走私工作体系,按照《浙江省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浙反走私办〔2018〕4号)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反走私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走私风险为底线,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反走私综合治理新模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反走私工作体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基础台账完备,“一点一策”防控措施全面落实,涉嫌走私“三无”船舶全部依法拆解,运输流通环节更加严格管控,反走私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防控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反走私工作组织体系 1.建立区反走私工作指挥部并实体化运行。按照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要求,落实反走私工作机构,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抽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交警、边防等相关部门力量,成立区反走私工作指挥部,承担反走私综合治理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职责。各街道要建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街道(海滨街道、瑶溪街道)还要设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联络站和巡防队伍。各涉渔行政村(社区)要建立村级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并设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联络点和巡防队伍。 2.建立反走私重点督办机制。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整体部署,加强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定期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区级反走私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落后约谈等措施,推动全区反走私工作开展。 3.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责任制。区政府与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与各涉渔行政村(社区)、相关企业单位,港航部门与码头业主,要签订年度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将防范走私、举报线索的责任分解落实到辖区所有码头业主、船舶修造企业、冻库油库经营者、市场经营管理者、运输(渔业)公司、船东(船长)等组织和个人。确定专人,与重点单位、企业、商户、承运人等建立联系制度。 公安、边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打击走私犯罪涉及法律适用问题的协调会纪要》,切实加强力量投入和联合执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特别是打私力量相对薄弱的区域,公安部门要靠前介入、主动补位,充分发挥中坚作用。边防、海洋与渔业部门密切配合,要对我区沿海易发走私海港口、码头等保持高频率巡查,重点加大对流动渔船、改装油船和“三无”船舶的检查力度。公安、边防、运管、交警等部门要通过在高速公路、交通要道设卡等方式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油罐车、大型厢式货车,查清来源地、去向地、运输货物等,并建立台账。发现可疑情况的,由公安、边防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海洋与渔业、市场监管、交警、运管、港航等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地方做法,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责,加快形成全面监管的良好态势。各街道要把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与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街道综治办、村(居)民委员会作用,建设反走私综合治理示范村,健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重点打击整治。积极研判走私态势,结合实际,明确打击整治的重点物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实施“国门利剑”等联合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走私风险的底线。 2.强化联合惩治。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反走私办公室关于打击成品油走私涉案船舶车辆处置的指导意见》(浙反走私办〔2017〕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全链条推进依法处罚,形成执法闭环。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依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深挖细挖走私违法行为。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严厉打击涉黑走私团伙和公职人员参与走私。 3.深化流通领域综合整治。开展运输环节联合整治,清查违法车辆,切断走私运输链条。开展市场综合整治,查处经营、仓储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物品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阻断走私末端销售链条。发挥市场销售环节逆向监管作用,排摸走私来源,破除走私网链。 (三)着力夯实反走私基层基础 1.全面摸排走私风险隐患。全面落实“一点一策”工作,各街道开展基层基础排查工作,制定各风险隐患点的防范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和相关措施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打私与海防口岸科),同时对已排查的处风险隐患点(白楼下村沿江一带、龙湾村沿江一带、灵昆大桥东沿江一带、海滨蓝田浦口一带)由相应的海滨、瑶溪街道落实防范措施。 2.组织开展清港行动。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海洋与渔业、公安、边防、港航等部门及街道,清理整顿港湾、码头、岸线等领域违法行为,全面整治“三无”船舶和未经批准建设的码头、驳油管道、油罐、加油点等设施。 3.加快物防技防建设。全面落实“一点一策”工作,对重点码头、港(岙)口、油库、冻库、船舶修造厂等场所,落实限高、视频监控等物防、技防措施。对多次发生走私的场所,要建设反走私执勤点,加大巡查力度。 4.推进智慧防控建设。加快推进全区反走私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在原有公安视频监控及港航监控组建的监控平台的基础上,组建全区反走私专项视频点(警报点)网络,对重点地区实行实时监控、实时报警、实时指挥。完善110走私举报接处警机制,建立船舶、码头、港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和走私违法人员、船舶、车辆等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提高反走私技术防控能力。 5.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走私典型案例公开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警示和引导企业、群众守法自律。深入企业、码头、学校、村居,开展全方位反走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反走私法律法规和政策列入船舶所有人、油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油罐车车主以及渔(船)民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立足当前全区反走私新形势新要求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各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反走私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反走私工作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协调解决本地区反走私突出问题,强化反走私工作保障。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反走私共同责任机制,增强反走私合力。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吸收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强化工作创新,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方案,明确量化目标、时间节点、具体责任人,并于当年4月15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要抓好计划方案的落实,并按季度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完善奖励措施。凡提供走私违法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大致相符,经查获后一次性奖励500—10000元;提供详细走私违法事实,直接掌握现场证据,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按查处案件新闻通报案值3%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强化工作考核。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督查方案,对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进行分组实地督查,重点督查清港行动开展、“一点一策”落实、市场清理整顿、涉案物品处置等,并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约谈,同时在平安建设考核中相应扣分。各街道、各部门要督促加快专项行动开展,及时梳理专项行动存在问题,并实行重要情况日报、整治工作小结月报制度,定期将有关情况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附件:2018年龙湾区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表 附件 2018年龙湾区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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