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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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温水许〔2014〕2号)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18年1月26日在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告。2018年5月10日,向龙湾区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 经核查,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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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温水许〔2014〕2号)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18年1月26日在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告。2018年5月10日,向龙湾区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 经核查,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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