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十字河河道疏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温龙水许〔2017〕6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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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的申请报告及委托浙江四维水利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市龙湾区十字河河道疏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收悉。2017年6月15日,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该文本进行了审查,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成了《初设报告》(报批稿)。经研究,原则同意《初设报告》(报批稿),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 本工程位于龙湾区状元街道,涉及疏浚河道为十字河。 二、工程任务与规模 1、工程任务:本工程任务为河道疏浚,主要通过疏浚机械,根据拟定的河道疏浚断面、河底高程对河道进行疏浚。通过疏浚使现状河道断面满足疏浚设计要求,达到改善水体环境的目的。 2、工程规模:本工程疏浚十字河总长为2702.2m,疏浚总方量82745.25m3。 三、主要建筑物布置 本工程采用机械疏浚(挖泥船)与水力冲挖相结合的方式对十字河进行疏浚,带水作业段桩号为K0+000-K0+290、K0+770-K1+240、K1+570-k1+790,共计长度980m,清淤方量42905m3;断水作业段桩号为K0+290-K0+770、K1+240-K1+570、K1+790-k2+402.4,共计长度1422.4m,清淤方量39840m³。本次河道疏浚断面在驳坎外侧4m范围内采取清理垃圾、清除杂草的工程措施,在河岸外侧4m范围外再以设计坡度挖至设计河底高程。十字河河道疏浚河底高程为0.0m—-1.0m。本工程初步拟定1:3坡比方案进行疏浚,不同设计河底高程之间采用1:5缓坡衔接。 四、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章节的编制内容,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深化,十字河施工总工期为4个月。 五、环保和水土保持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相关环保、水土保持措施,按规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六、工程概算 原则同意工程概算编制的依据和取费标准,初步核定十字河河道疏浚工程总概算为947.97万元。 七、其他 1、该工程应及时委托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该工程应按工程建设程序,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和项目法人制,强化施工质量管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完工后,严格履行财务审计及竣工验收。
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 2017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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