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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2 14:40:19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温龙财发〔2017〕87号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区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浙财资产〔2017〕6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浙财资产〔2017〕6号规定,对主管(指导)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同时,请各单位在上报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结果时,提供行业协会商会的章程,并对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行政办公用房情况作出专题说明。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17年6月22日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2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温龙财发〔2017〕87号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区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浙财资产〔2017〕6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浙财资产〔2017〕6号规定,对主管(指导)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同时,请各单位在上报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结果时,提供行业协会商会的章程,并对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行政办公用房情况作出专题说明。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