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域铁路S1线SG6B标段临时栈桥及施工平台涉河方案的批复(温龙水许〔2017〕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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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申请报告、施工图纸等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温州市域铁路S1线SG6B标跨河桥梁施工的实际需要,原则同意在上江河、石坦河、李桥儿河1、李桥儿河2设置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栈桥及施工平台最低点高程不低于4.72m(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预留通航口。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使用期限:上江河栈桥临时占用12个月,李桥儿河2栈桥临时占用12个月,石坦河栈桥临时占用12个月;李桥儿河1施工平台临时占用4个月,李桥儿河2施工平台临时占用4个月,石坦河施工平台临时占用9个月。以上栈桥与施工平台临时占用开始时间以文件批复之日起。 二、若工程建设和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设置不可避免地损坏周边护岸等水利设施的,你单位须及时按原设计标准予以修复。 三、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临时占用上江河水域面积5.61m2,临时占用李桥儿河1水域面积26.88 m2,临时占用李桥儿河2水域面积21.43m2,临时占用石坦河水域面积30.54m2,共计占用水域84.46m2。按《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1〕331号),应交纳占用水域补偿费2809.19元。 四、施工中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于使用期届满前彻底拆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并及时清除其它涉河废弃物。 五、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应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 六、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设置涉及其他管理事项的,应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附件:1、上江河施工栈桥断面图 2、上江河施工栈桥平面图 3、李桥儿河2施工栈桥断面图 4、李桥儿河2施工栈桥平面图 5、石坦河施工栈桥断面图 6、石坦河施工栈桥平面图 7、李桥儿河1施工平台平面图 8、李桥儿河2施工平台平面图 9、石坦河施工平台图 10、石坦河施工平面图
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 2017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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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申请报告、施工图纸等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温州市域铁路S1线SG6B标跨河桥梁施工的实际需要,原则同意在上江河、石坦河、李桥儿河1、李桥儿河2设置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栈桥及施工平台最低点高程不低于4.72m(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预留通航口。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使用期限:上江河栈桥临时占用12个月,李桥儿河2栈桥临时占用12个月,石坦河栈桥临时占用12个月;李桥儿河1施工平台临时占用4个月,李桥儿河2施工平台临时占用4个月,石坦河施工平台临时占用9个月。以上栈桥与施工平台临时占用开始时间以文件批复之日起。 二、若工程建设和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设置不可避免地损坏周边护岸等水利设施的,你单位须及时按原设计标准予以修复。 三、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临时占用上江河水域面积5.61m2,临时占用李桥儿河1水域面积26.88 m2,临时占用李桥儿河2水域面积21.43m2,临时占用石坦河水域面积30.54m2,共计占用水域84.46m2。按《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1〕331号),应交纳占用水域补偿费2809.19元。 四、施工中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于使用期届满前彻底拆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并及时清除其它涉河废弃物。 五、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应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 六、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设置涉及其他管理事项的,应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附件:1、上江河施工栈桥断面图 2、上江河施工栈桥平面图 3、李桥儿河2施工栈桥断面图 4、李桥儿河2施工栈桥平面图 5、石坦河施工栈桥断面图 6、石坦河施工栈桥平面图 7、李桥儿河1施工平台平面图 8、李桥儿河2施工平台平面图 9、石坦河施工平台图 10、石坦河施工平面图
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 2017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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