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5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的通知 | ||||
|
||||
温龙国资〔2016〕6号 关于编报2015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龙湾区(高新区)区级国资运营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温龙政办发〔2013〕192号)要求,为规范区国资运营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促进国资运营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我办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履行出资职责的区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 二、报告内容构成 1.区属国企(一级)工资总额报告: (一) 关于要求批复2016年本级工资总额预算的请示(下列表格作为附件); (二) 龙湾区国企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明细表(2015年度)(01表); (三) 龙湾区国企年度工资总额上报预算明细表(2016年度)(02表); (四) 龙湾区国企2015年工资总额执行数和2016年上报预算统计表(自动生成)(03表); 2.下属国企工资总额报告: (一) 关于要求同意2016年下属企业工资总额审定预算数的请示(下列表格作为附件); (二)各下属企业的01—03表(除电子版外,下属企业需准备2份纸质表格加盖公章,一份留区属国企存档,一份由区属国企上报区国资办); (三)各下属企业2015年工资总额执行数和2016年审定预算数统计表(04表); 三、编报要求 1.区国资办审批区属国企(一级)的工资总额预算;区属国有企业负责汇总下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审定下属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并经区国资办同意后批复预算。 2.区属国企及下属企业在01表和02表填写本企15年工资情况及16年上报预算数,03表根据上述表格自动生成,04表由区属国企审定下属企业的工资后填写;下属国企填写整套表格逐级上报。 3.年度工资包括本年未发,但在下年初发放的属于本年度的奖金等,同时应剔除在本年初发放,但属于上年度的工资。 4.01表和02表中V列“发放的月份数”须严格按照12个月算术平均值进行填报,AB列“人员分类”务必按实际职务进行选择,如“一般正式”享受中层待遇的,仍选择“一般正式”,但需在AA列“备注”中写说明。 5.自动计算产生的数据若与实际不一致的,应在AL列“说明”中填写原因。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 1.区属国企(一级)工资总额报告:各有关区属国有企业于2016年5月20日前送至国资办1407办公室(纸质材料加公章1份及电子文档)。 2.下属国企工资总额报告:由各有关区属国有企业于2016年6月10日前送至国资办1407办公室(纸质材料加公章1份及电子文档)。 联系人:马小珍、郑莎莎,联系电话:85600902、85600198 电子邮箱:530257140@qq.com(郑莎莎)。 附件:1.关于要求批复2016年本级工资总额预算的请示(模板) 2.龙湾区国企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明细表(2015年度)(01表); 3.龙湾区国企年度工资总额上报预算明细表(2016年度)(02表); 4.龙湾区国企2015年工资总额执行数和2016年上报预算统计表(自动生成)(03表); 5.各下属企业2015年工资总额执行数和2016年审定预算数统计表(04表) 6.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履行出资职责的区属国有企业名单 7.关于要求同意2016年下属企业工资总额核定预算数的请示(模板) 2016年4月29日 抄送:主管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 [2016]6号附件1.docx [2016]6号附件2至附件6.xls [2016]6号附件7.docx |
||||
温龙国资〔2016〕6号 关于编报2015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龙湾区(高新区)区级国资运营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温龙政办发〔2013〕192号)要求,为规范区国资运营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促进国资运营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我办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龙湾区国企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履行出资职责的区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 二、报告内容构成 1.区属国企(一级)工资总额报告: (一) 关于要求批复2016年本级工资总额预算的请示(下列表格作为附件); (二) 龙湾区国企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明细表(2015年度)(01表); (三) 龙湾区国企年度工资总额上报预算明细表(2016年度)(02表); (四) 龙湾区国企2015年工资总额执行数和2016年上报预算统计表(自动生成)(03表); 2.下属国企工资总额报告: (一) 关于要求同意2016年下属企业工资总额审定预算数的请示(下列表格作为附件); (二)各下属企业的01—03表(除电子版外,下属企业需准备2份纸质表格加盖公章,一份留区属国企存档,一份由区属国企上报区国资办); (三)各下属企业2015年工资总额执行数和2016年审定预算数统计表(04表); 三、编报要求 1.区国资办审批区属国企(一级)的工资总额预算;区属国有企业负责汇总下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审定下属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并经区国资办同意后批复预算。 2.区属国企及下属企业在01表和02表填写本企15年工资情况及16年上报预算数,03表根据上述表格自动生成,04表由区属国企审定下属企业的工资后填写;下属国企填写整套表格逐级上报。 3.年度工资包括本年未发,但在下年初发放的属于本年度的奖金等,同时应剔除在本年初发放,但属于上年度的工资。 4.01表和02表中V列“发放的月份数”须严格按照12个月算术平均值进行填报,AB列“人员分类”务必按实际职务进行选择,如“一般正式”享受中层待遇的,仍选择“一般正式”,但需在AA列“备注”中写说明。 5.自动计算产生的数据若与实际不一致的,应在AL列“说明”中填写原因。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 1.区属国企(一级)工资总额报告:各有关区属国有企业于2016年5月20日前送至国资办1407办公室(纸质材料加公章1份及电子文档)。 2.下属国企工资总额报告:由各有关区属国有企业于2016年6月10日前送至国资办1407办公室(纸质材料加公章1份及电子文档)。 联系人:马小珍、郑莎莎,联系电话:85600902、85600198 电子邮箱:530257140@qq.com(郑莎莎)。 附件:1.关于要求批复2016年本级工资总额预算的请示(模板) 2.龙湾区国企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明细表(2015年度)(01表); 3.龙湾区国企年度工资总额上报预算明细表(2016年度)(02表); 4.龙湾区国企2015年工资总额执行数和2016年上报预算统计表(自动生成)(03表); 5.各下属企业2015年工资总额执行数和2016年审定预算数统计表(04表) 6.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履行出资职责的区属国有企业名单 7.关于要求同意2016年下属企业工资总额核定预算数的请示(模板) 2016年4月29日 抄送:主管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 [2016]6号附件1.docx [2016]6号附件2至附件6.xls [2016]6号附件7.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