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企业福利费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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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WD12-2016-0016
关于开展国有企业福利费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市纪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共温州市纪委等8部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违规发放问题的通知》(温人社发〔2016〕1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福利性支出管理的通知》(温纪〔2015〕8号)及《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委等8部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违规发放问题的通知》(温人社发〔2016〕46号)等文件精神,由区国资办牵头对区属国有企业和所属企业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违规发放问题专项工作,请各区属国有企业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好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区属国有企业和所属二、三级全资、控股企业。 二、检查内容 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福利性支出管理的通知》(温纪〔2015〕8号)文件为依据,检查各区属国有企业和所属企业规范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检查期限 2013、2014、2015三个年度。 四、检查程序和方式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区国资办抽查监督的方式进行。 1.各区属国有企业于6月中旬启动对本级和下属企业执行该方面制度情况的自查,并结合自查,开展即查即改,凡发现违规发放福利费或津补贴的,即予整改纠正。 2.各区属国有企业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写所附《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福利费情况自查自纠填写表》,并起草简要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印章后于6月16日前一并报送区国资办监管与考核科,联系人张炎林,联系电话(传真)85600198,同时发电子稿至2802634580@qq.com。 3.区国资办对照各区属国有企业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表,根据需要或区里的统一部署,参与联合检查组赴企业开展实地抽查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查实后视情况进行处理。 请各区属国有企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按要求开展好这项工作。 附件: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福利费情况自查自纠填写表 2016年6月12日
抄送:主管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印发
[2016]7号附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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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WD12-2016-0016
关于开展国有企业福利费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市纪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共温州市纪委等8部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违规发放问题的通知》(温人社发〔2016〕1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福利性支出管理的通知》(温纪〔2015〕8号)及《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委等8部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违规发放问题的通知》(温人社发〔2016〕46号)等文件精神,由区国资办牵头对区属国有企业和所属企业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违规发放问题专项工作,请各区属国有企业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好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区属国有企业和所属二、三级全资、控股企业。 二、检查内容 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福利性支出管理的通知》(温纪〔2015〕8号)文件为依据,检查各区属国有企业和所属企业规范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检查期限 2013、2014、2015三个年度。 四、检查程序和方式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区国资办抽查监督的方式进行。 1.各区属国有企业于6月中旬启动对本级和下属企业执行该方面制度情况的自查,并结合自查,开展即查即改,凡发现违规发放福利费或津补贴的,即予整改纠正。 2.各区属国有企业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写所附《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福利费情况自查自纠填写表》,并起草简要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印章后于6月16日前一并报送区国资办监管与考核科,联系人张炎林,联系电话(传真)85600198,同时发电子稿至2802634580@qq.com。 3.区国资办对照各区属国有企业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表,根据需要或区里的统一部署,参与联合检查组赴企业开展实地抽查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查实后视情况进行处理。 请各区属国有企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按要求开展好这项工作。 附件: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福利费情况自查自纠填写表 2016年6月12日
抄送:主管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印发
[2016]7号附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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