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12/2014-39913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14-08-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住建〔2014〕14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4年龙湾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2 16:01:25浏览次数: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龙湾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6日

2014年龙湾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方案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工程事故频发,尤其是高处坠落事故发生10起,死亡10人,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比例之高,触目惊心,我市近几年来高处坠落事故也屡有发生,已成为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类型。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事故“三下降”的目标,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隐患,集中解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治理重点

1、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研究工程特点,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2、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并向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监督使用情况。

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涉及高处作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及论证、审批、验收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基坑临边、楼层洞口临边、电梯井的防护;

(2)脚手架(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脚手架)的搭设和防护;

(3)作业平台、移动平台、卸料平台的搭设和防护;

(4)模板支架的搭设和防护;

(5)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的搭设和防护;

(6)其他防护。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8月2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计划,并迅速部署、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各施工单位要指导本单位区属范围内工程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监理、建设单位督促落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中旬)。我局将在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区在建工程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工程将视情节分别给予停工整改、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下旬)。各单位要对此次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努力查找不足之处,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建立针对高处作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材料在11月20日前报送局安监站,联系人:林云利,联系电话:86968639,邮箱:228239978@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预防高处坠落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着力抓落实责任措施,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高处作业管理水平,明确整治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强化监管,完善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落实,把防止高处坠落工作与开展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我局将加强监管,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企业考核指标中,强管理,严要求。

(三)注重实效,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抓住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我局对加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加大处罚力度,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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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4-08-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住建〔2014〕14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4年龙湾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2 浏览次数: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龙湾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6日

2014年龙湾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方案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工程事故频发,尤其是高处坠落事故发生10起,死亡10人,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比例之高,触目惊心,我市近几年来高处坠落事故也屡有发生,已成为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类型。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事故“三下降”的目标,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隐患,集中解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治理重点

1、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研究工程特点,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2、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并向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监督使用情况。

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涉及高处作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及论证、审批、验收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基坑临边、楼层洞口临边、电梯井的防护;

(2)脚手架(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脚手架)的搭设和防护;

(3)作业平台、移动平台、卸料平台的搭设和防护;

(4)模板支架的搭设和防护;

(5)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的搭设和防护;

(6)其他防护。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8月2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计划,并迅速部署、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各施工单位要指导本单位区属范围内工程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监理、建设单位督促落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中旬)。我局将在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区在建工程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工程将视情节分别给予停工整改、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下旬)。各单位要对此次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努力查找不足之处,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建立针对高处作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材料在11月20日前报送局安监站,联系人:林云利,联系电话:86968639,邮箱:228239978@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预防高处坠落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着力抓落实责任措施,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高处作业管理水平,明确整治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强化监管,完善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落实,把防止高处坠落工作与开展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我局将加强监管,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企业考核指标中,强管理,严要求。

(三)注重实效,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抓住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我局对加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加大处罚力度,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