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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7 10:50:44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 字体:[ ]

温高科(龙蒲)委〔2014〕15号

各处(办、中心、公司):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现将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贾黎春同志

  对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纪工委、办公室以及组织、宣传系统负责具体工作。

  二、陈林彬同志

  对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蒲州街道办事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巩固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落实、执行各项财政制度与规定。财政办具体负责,办公室、纪工委参与。

  (二)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巩固“三公”改革成果,办公室、财政办、纪工委具体负责。

  (三)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纪工委、财政办参与。

  (四)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工作,办公室、纪工委具体负责。

  三、廖银霜同志

  对分管的政法、社会管理、信访工作、劳动保障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四、陈方波同志

  对分管的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五、王云师同志

  对分管的农业、安全生产、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抓好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监处具体负责。

  (二)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计生办具体负责。

  六、范定绍同志

  对分管的政协、党建、纪检、组织、机关事务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作风建设“1+8”文件要求,落实作风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纪工委、宣传办参与。

  (二)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三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四)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制止公车私用歪风。办公室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安全与合理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办公室具体负责,财政办参与。

  七、朱奇同志

  对科技、招商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八、张明春同志

  对纪检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纪工委具体负责。

  (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纠“四风”,狠抓作风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办参与。

  (三)加强对公费集体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的管理,制止用公款或接受企业出资的外出旅游活动。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参与。

  (四)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工作。纪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办参与。

  (五)深入开展“阳光信访”,推进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健全网络举报处理机制,努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纪工委具体负责,宣传办参与。

  (六)抓好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纪工委具体负责。

  (七)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廉政文化“六进”工程,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参与。

  (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规范学报党刊征订工作。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参与。

  (九)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全面推进村(社区)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办、城乡统筹办、社会事务办参与。

  九、陈根生同志

  对新闻报道、精神文明建设等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加强反腐倡廉政策措施、决策部署、工作成果等的宣传报道。宣传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二)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强正面引导,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宣传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办公室参与。

  (三)规范报刊征订工作。宣传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办公室参与。

  十、高峰同志

  对统战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保护好统战对象的合法权益。统战办具体负责。

  十一、娄晓杰同志

  对人武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抓好廉洁征兵等工作。人武部具体负责。

  十二、王余余同志

  对党建、组织、人事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协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办具体负责。

  (二)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办具体负责。

  (三)协助加强对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四)抓好干部党员因公因私出国管理工作。组织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五)加强和改进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组织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六)健全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十三、戚永蓬同志

  对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十四、王勇同志

  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综治办负责具体工作。

  十五、陶祝波同志

  党工委委员不作分工。

  十六、张少清同志

  对分管人大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十七、黄永新同志

  协助人大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十八、张恩东同志

  对农业、农村、城乡统筹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落实“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城乡统筹办具体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处参与。

  (二)贯彻国家政策的需要,落实好“三分三改”工作。城乡统筹办具体负责。

  (三)制止与治理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城乡统筹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城乡统筹办具体负责,办公室、纪工委、社会事务办参与。

  (五)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促进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阳光化。城乡统筹办、村账代理中心具体负责。

  十九、林光新同志

  对民政、教育、卫生、文广新、农村新社区建设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医疗、教育的行风建设,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

  (二)深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和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等政策,规范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

  (三)开展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解决职能错位、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办公室、纪工委参与。

  (四)深化村(社区)务公开,完善村(社区)级便民中心建设。加强对救灾、救济等款物发放的管理和监督。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二十、张建同志

  对发展和改革、工业、统计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积极助推企业发展,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经济发展处具体负责。

  (二)开展企业助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

  (三)加强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推进非公企业党务公开工作。

  (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行为。经济发展处具体负责。

  二十一、唐俊杰同志

  对城乡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审批服务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城建处具体负责,纪工委、办公室参与。

  (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城建处具体负责。

  (三)落实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及村级集体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由城建处具体负责,纪工委、财政办、城乡统筹办参与。

  (四)进一步清理压缩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和网上审批制,全面落实即办制,健全重大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长效机制。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参与。

  (五)深入实施“五个凡是”和“四查三制”,推进事权下放,推进四级联网审批平台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二十二、曾国海同志

  对重点工程项目政策处理与开发建设、市政建设、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推进旧城改建、村房两改和房屋拆迁政策公开,防止和纠正旧城改建和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中谋取不当得利。

  (三)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廉政安全。

  如领导有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应调整。

  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工作委员会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66/2014-3983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蒲州街道
生成日期 2014-0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 字体:[ ]

温高科(龙蒲)委〔2014〕15号

各处(办、中心、公司):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现将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贾黎春同志

  对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纪工委、办公室以及组织、宣传系统负责具体工作。

  二、陈林彬同志

  对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蒲州街道办事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巩固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落实、执行各项财政制度与规定。财政办具体负责,办公室、纪工委参与。

  (二)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巩固“三公”改革成果,办公室、财政办、纪工委具体负责。

  (三)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纪工委、财政办参与。

  (四)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工作,办公室、纪工委具体负责。

  三、廖银霜同志

  对分管的政法、社会管理、信访工作、劳动保障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四、陈方波同志

  对分管的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五、王云师同志

  对分管的农业、安全生产、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抓好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监处具体负责。

  (二)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计生办具体负责。

  六、范定绍同志

  对分管的政协、党建、纪检、组织、机关事务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作风建设“1+8”文件要求,落实作风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纪工委、宣传办参与。

  (二)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三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四)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制止公车私用歪风。办公室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安全与合理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办公室具体负责,财政办参与。

  七、朱奇同志

  对科技、招商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八、张明春同志

  对纪检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纪工委具体负责。

  (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纠“四风”,狠抓作风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办参与。

  (三)加强对公费集体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的管理,制止用公款或接受企业出资的外出旅游活动。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参与。

  (四)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工作。纪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办参与。

  (五)深入开展“阳光信访”,推进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健全网络举报处理机制,努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纪工委具体负责,宣传办参与。

  (六)抓好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纪工委具体负责。

  (七)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廉政文化“六进”工程,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参与。

  (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规范学报党刊征订工作。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参与。

  (九)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全面推进村(社区)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纪工委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办、城乡统筹办、社会事务办参与。

  九、陈根生同志

  对新闻报道、精神文明建设等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加强反腐倡廉政策措施、决策部署、工作成果等的宣传报道。宣传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二)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强正面引导,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宣传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办公室参与。

  (三)规范报刊征订工作。宣传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办公室参与。

  十、高峰同志

  对统战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保护好统战对象的合法权益。统战办具体负责。

  十一、娄晓杰同志

  对人武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抓好廉洁征兵等工作。人武部具体负责。

  十二、王余余同志

  对党建、组织、人事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协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办具体负责。

  (二)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办具体负责。

  (三)协助加强对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四)抓好干部党员因公因私出国管理工作。组织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五)加强和改进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组织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六)健全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十三、戚永蓬同志

  对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十四、王勇同志

  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综治办负责具体工作。

  十五、陶祝波同志

  党工委委员不作分工。

  十六、张少清同志

  对分管人大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十七、黄永新同志

  协助人大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十八、张恩东同志

  对农业、农村、城乡统筹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落实“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城乡统筹办具体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处参与。

  (二)贯彻国家政策的需要,落实好“三分三改”工作。城乡统筹办具体负责。

  (三)制止与治理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城乡统筹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城乡统筹办具体负责,办公室、纪工委、社会事务办参与。

  (五)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促进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阳光化。城乡统筹办、村账代理中心具体负责。

  十九、林光新同志

  对民政、教育、卫生、文广新、农村新社区建设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医疗、教育的行风建设,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

  (二)深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和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等政策,规范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

  (三)开展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解决职能错位、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办公室、纪工委参与。

  (四)深化村(社区)务公开,完善村(社区)级便民中心建设。加强对救灾、救济等款物发放的管理和监督。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二十、张建同志

  对发展和改革、工业、统计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积极助推企业发展,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经济发展处具体负责。

  (二)开展企业助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

  (三)加强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推进非公企业党务公开工作。

  (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行为。经济发展处具体负责。

  二十一、唐俊杰同志

  对城乡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审批服务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城建处具体负责,纪工委、办公室参与。

  (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城建处具体负责。

  (三)落实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及村级集体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由城建处具体负责,纪工委、财政办、城乡统筹办参与。

  (四)进一步清理压缩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和网上审批制,全面落实即办制,健全重大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长效机制。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参与。

  (五)深入实施“五个凡是”和“四查三制”,推进事权下放,推进四级联网审批平台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纪工委参与。

  二十二、曾国海同志

  对重点工程项目政策处理与开发建设、市政建设、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推进旧城改建、村房两改和房屋拆迁政策公开,防止和纠正旧城改建和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中谋取不当得利。

  (三)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廉政安全。

  如领导有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应调整。

  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工作委员会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