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3/2014-39970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团区委 |
生成日期 | 2014-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团温龙联〔2014〕7号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区青联委员,区青企协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荐、树立和表彰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青年企业家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区青年企业家积极投身“三生融合·幸福龙湾”的建设,促进龙湾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区青联、区青企协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和本着坚持标准、突出业绩、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和党政认可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树立龙湾青年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创业典范,展现新时期龙湾青年的整体素质和青春风采。
二、评选范围
龙湾区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龙湾青企协、龙湾区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会员企业的青年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以及特别优秀的副职。
三、评选类别
评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和若干优秀青年企业家,另单设青年诚信企业家等若干单项奖。
四、评选条件
1、任现职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年产值(或营业额)达2000万元以上。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坚持正确的经营方针,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关心职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企业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经营管理的企业无重大质量、设备安全、交通、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
4、创业精神强,勇于改革,大胆开拓,积极推进企业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得到职工好评、社会公认以及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5、重视企业科学管理、技术进步,人才培养和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科学、基础管理扎实、企业综合效益水平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逐年提高,企业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6、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带动就业、扶贫帮困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7、申报青年诚信企业家条件:企业经营状况好,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信用记录优异,符合信用示范企业评定标准。
8、已获得“第二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的企业家,原则上不再参选。
五、组织领导
1、“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地税分局、区新闻中心、区青联、区青企协等单位共同组成。
2、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团区委基层工作部),主要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工作。
六、申报材料
1、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人选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提供本人2寸近期红底标准照2张或5寸近期生活照1张。
2、撰写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说明材料和300字内的事迹简介,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须经本人签字,本人所在单位盖章。
3、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成果的技术鉴定意见、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等(各一式两份)。
4、所有申报材料均应制作规范、统一、美观(可附介绍主要事迹的录像带或光盘)。其中,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并请于左上角页眉注明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材料字样。
5、有关评选申报工作详情可直接登录“青龙网”——“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专题或“龙湾区青年企家协会”专题网站查阅并下载申报表格。
6、申报人登记表、事迹说明材料、事迹简介、标准照及工作生活照均需要提供电子版。
六、评选步骤:
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分初步候选人推荐、初步候选人考察、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初步候选人推荐(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各单位各系统在先行开展评选或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次评选的要求,择优向区评选组委会推报“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同时欢迎社会各团体、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方式为:一是向街道团工委、区直属各单位团组织推荐,由各基层团组织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二是提交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附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党组织的书面意见,直接向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区青联、区青企协等主办单位推荐;三是直接向区评选组委会推报。
2、初步候选人考察(4月中旬)
遵照评选宗旨,严格按照评选资格进行认证和实情考察,推荐材料不符合实际或产生明显偏差的,将取消参选资格。评选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得出结果。
3、正式候选人确定(4月中旬至下旬)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并由组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对参选对象所在企业进行专项考评,确定最终候选人。
4、正式候选人公示(4月下旬)
通过公示将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龙湾青龙网和龙湾青企协网站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5、投票评选(4月下旬)
成立由组委会和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各界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成员根据有关推荐材料,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参评对象及所在企业的非公党建、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税收征缴、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产生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
七、活动宣传
1、活动前期,在相关新闻媒体发布评选活动的信息。
2、公示结束后,在相关新闻媒体发布评选活动结果,并在区级相关媒体对拟表彰的“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主要事迹”进行系列宣传。
3、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表彰方案,筹备表彰活动。
八、表彰奖励
适时召开“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人选分别授予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 称号和“龙湾区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九、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坚持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精心组织、认真审查、积极推荐,通过深入、扎实、细致的工作,把近年来在我区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出来,为全区青年成长成才树立榜样。
2、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及程序进行推荐及自荐,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把优秀青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推荐出来。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宣传的力度,通过报纸、广播、板报等多种载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多方位的宣传,努力营造关注创新创业、尊重青年人才的浓厚氛围,为龙湾选树更多的青年才俊。
电话:86966656 86960997
传真:86966653 86960996
联 系 人:李锦伟 章晓容
电子邮箱:youth@126.com
地址:龙湾行政管理中心1532室(团区委基层工作部)
万康财富中心5#1504室(龙湾区青企协秘书处)
邮编:325000
附件
1、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2、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人选申报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共青团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
温州市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州市龙湾区工商业联合会
温州市龙湾区青年联合会温州市龙湾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4年3月24日
附件1:
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阮云富 中共龙湾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人杰 中共龙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张延文 中共龙湾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叶铭克 共青团龙湾区委书记、区青联主席
成员:叶辉 龙湾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夏崇镐 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朱晓芬 龙湾区工商业联合会驻会副主席
丁欣华 龙湾区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
林文辉 龙湾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王仁光 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董峰 龙湾区环保局副局长
赵中南 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峰 龙湾区地税分局副局长
童凌志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居述东 龙湾区质监局副局长
王洲 共青团龙湾区委副书记、区青联副主席
张俊晖 龙湾区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 | 王洲 | 共青团龙湾区委副书记、区青联副主席 |
副主任: | 项忠祥 | 龙湾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
李锦伟 | 共青团龙湾区委基层工作部副部长 |
附件2:
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人选
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贴照片处 | ||||||
职务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职称 | |||||||
企业 名称 | ||||||||||
任职 时间 | 企业性质 | |||||||||
电话 | 手机 | 单项奖申报 (诚信企业家等) | ||||||||
通讯 地址 | ||||||||||
个 人 简 历 | (另附页) | |||||||||
曾受何种表彰奖励 | ||||||||||
主 要 事 迹 | (请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 |||||||||
企 业 概 况 | 职工人数 | 经营类型 | ||||||||
资产总值 | 2013年产值 | |||||||||
资产负债率 | 2013年利税 | |||||||||
其他情况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各街道团工委、区直部门团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评选活动组委会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说明:“企业性质”指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等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3/2014-39970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团区委 |
生成日期 | 2014-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团温龙联〔2014〕7号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区青联委员,区青企协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荐、树立和表彰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青年企业家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区青年企业家积极投身“三生融合·幸福龙湾”的建设,促进龙湾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区青联、区青企协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和本着坚持标准、突出业绩、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和党政认可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树立龙湾青年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创业典范,展现新时期龙湾青年的整体素质和青春风采。 二、评选范围 龙湾区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龙湾青企协、龙湾区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会员企业的青年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以及特别优秀的副职。 三、评选类别 评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和若干优秀青年企业家,另单设青年诚信企业家等若干单项奖。 四、评选条件 1、任现职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年产值(或营业额)达2000万元以上。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坚持正确的经营方针,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关心职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企业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经营管理的企业无重大质量、设备安全、交通、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 4、创业精神强,勇于改革,大胆开拓,积极推进企业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得到职工好评、社会公认以及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5、重视企业科学管理、技术进步,人才培养和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科学、基础管理扎实、企业综合效益水平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逐年提高,企业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6、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带动就业、扶贫帮困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7、申报青年诚信企业家条件:企业经营状况好,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信用记录优异,符合信用示范企业评定标准。 8、已获得“第二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的企业家,原则上不再参选。 五、组织领导 1、“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地税分局、区新闻中心、区青联、区青企协等单位共同组成。 2、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团区委基层工作部),主要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工作。 六、申报材料 1、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人选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提供本人2寸近期红底标准照2张或5寸近期生活照1张。 2、撰写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说明材料和300字内的事迹简介,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须经本人签字,本人所在单位盖章。 3、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成果的技术鉴定意见、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等(各一式两份)。 4、所有申报材料均应制作规范、统一、美观(可附介绍主要事迹的录像带或光盘)。其中,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并请于左上角页眉注明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材料字样。 5、有关评选申报工作详情可直接登录“青龙网”——“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专题或“龙湾区青年企家协会”专题网站查阅并下载申报表格。 6、申报人登记表、事迹说明材料、事迹简介、标准照及工作生活照均需要提供电子版。 六、评选步骤: 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分初步候选人推荐、初步候选人考察、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初步候选人推荐(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各单位各系统在先行开展评选或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次评选的要求,择优向区评选组委会推报“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同时欢迎社会各团体、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方式为:一是向街道团工委、区直属各单位团组织推荐,由各基层团组织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二是提交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附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党组织的书面意见,直接向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区青联、区青企协等主办单位推荐;三是直接向区评选组委会推报。 2、初步候选人考察(4月中旬) 遵照评选宗旨,严格按照评选资格进行认证和实情考察,推荐材料不符合实际或产生明显偏差的,将取消参选资格。评选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得出结果。 3、正式候选人确定(4月中旬至下旬)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并由组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对参选对象所在企业进行专项考评,确定最终候选人。 4、正式候选人公示(4月下旬) 通过公示将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龙湾青龙网和龙湾青企协网站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5、投票评选(4月下旬) 成立由组委会和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各界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成员根据有关推荐材料,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参评对象及所在企业的非公党建、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税收征缴、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产生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 七、活动宣传 1、活动前期,在相关新闻媒体发布评选活动的信息。 2、公示结束后,在相关新闻媒体发布评选活动结果,并在区级相关媒体对拟表彰的“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主要事迹”进行系列宣传。 3、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表彰方案,筹备表彰活动。 八、表彰奖励 适时召开“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人选分别授予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 称号和“龙湾区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九、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坚持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精心组织、认真审查、积极推荐,通过深入、扎实、细致的工作,把近年来在我区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出来,为全区青年成长成才树立榜样。 2、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及程序进行推荐及自荐,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把优秀青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推荐出来。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宣传的力度,通过报纸、广播、板报等多种载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多方位的宣传,努力营造关注创新创业、尊重青年人才的浓厚氛围,为龙湾选树更多的青年才俊。 电话:86966656 86960997 传真:86966653 86960996 联 系 人:李锦伟 章晓容 电子邮箱:youth@126.com 地址:龙湾行政管理中心1532室(团区委基层工作部) 万康财富中心5#1504室(龙湾区青企协秘书处) 邮编:325000 附件 1、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共青团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 温州市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州市龙湾区工商业联合会 温州市龙湾区青年联合会温州市龙湾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4年3月24日 附件1: 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阮云富 中共龙湾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人杰 中共龙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张延文 中共龙湾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叶铭克 共青团龙湾区委书记、区青联主席 成员:叶辉 龙湾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夏崇镐 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朱晓芬 龙湾区工商业联合会驻会副主席 丁欣华 龙湾区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 林文辉 龙湾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王仁光 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董峰 龙湾区环保局副局长 赵中南 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峰 龙湾区地税分局副局长 童凌志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居述东 龙湾区质监局副局长 王洲 共青团龙湾区委副书记、区青联副主席 张俊晖 龙湾区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第三届“龙湾区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人选 申报表
说明:“企业性质”指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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