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3/2014-39760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14-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龙环〔2014〕12号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14年龙湾区加强环境质量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2日
2014年龙湾区加强环境质量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2014年环保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我区环境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全年环保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绿色创建为龙头, “五水共治”为载体,突出抓好环境质量监管,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提供良好城区环境。
二、总体目标
巩固2013年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努力完成我区2014年生态目标考核和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三、工作内容及任务
1、状元大气自动监测站。要求以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本区域大气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台账,明确重点排污企业、餐饮油烟、燃煤锅炉房、酸雾治理设施、在建施工工地等。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监控排污单位的巡回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超标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2、水环境功能区站位。对照《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办发〔2005〕109号)文件,站位的功能区水质目标应为3类水。我区平原河网水质考核的站位有4个,分别是永中监测站位,瑶溪监测站位、屿田河监测站位、十字河监测站位。站位监测由区环境监测站负责采样,实行半月一测,定于每月15号和30号,逢双休、节假日采样时间往前移。监测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铁7项,永中监测站位除以上7项常规指标外,另加测镍、氟离子。
3、水质断面。根据2014年度水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结合龙湾区实际,每个街道分别确定了主要河流考核断面3—4个,共22个(名单详见附件1),断面监测由区环境监测站负责采样,实行一月一测,定于每月月初。监测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4项,可结合相关河道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水质监测指标。
4、东片污水处理厂纳管点位。点位经确认,位于永中片区的石浦泵站、转盘永中支管;海滨片区的蓝田工业区、高坦工业区;瑶溪片区的南洋大道路口与机场路交叉口、金水路与机场路交叉口、瑶溪街道黄石村三十亩(瑶溪街道与海滨街道总管交接处)。点位监测由各环境监察中队负责采样,实行一月一测一分析,定于每月30号,逢双休、节假日采样时间往前移。
5、国、省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按照《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2014年浙江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统一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采样,实行一月一测一分析,定于每月30号,逢双休、节假日采样时间往前移。
6、重点点源监测。包括:电镀基地、不锈钢基地、拉丝基地,统一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采样,实行一月一测一分析,定于每月30号,逢双休、节假日采样时间往前移。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落实工作责任。
各科室和基层环境监察中队要将这项工作列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此项监测任务的重要性,区环境监测站应督促各单位及时采样和送样工作,并按时出具监测报告。
(二)密切配合,加强预警能力。
切实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有序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加强人员物质保障,配备应急监测装备,提高突发事件时现场调查、监测和处置能力。如遇数据异常,区环境监测站立即召集减排、环境监察大队、属地环境监察中队进行讨论,由属地环境监察中队组织调查工作,将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环境监察大队。
(三)加强督查,完善工作考核。
以属地管理的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将监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相互推诿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个人责任。
附件: 龙湾区2014年度各街道主要河流考核断面
附件
龙湾区2014年度各街道主要河流考核断面
所属街道 | 断面地点 | 地理位置 |
永中街道 | 姐妹桥河(桥上)城北村下刘宅 | 北纬27′54′06″,东经120′49′03″ |
轮船河沧河村(桥上)永中环卫处 | 北纬27′55′04″,东经120′49′37″ | |
轮船河石浦村石浦南路6号(市级站位) | 北纬27′55′44″,东经120′49′41″ | |
下湾塘前滩(杨府殿) | 北纬27′53′03″,东经120′48′30″ | |
海滨街道 | 沙城河北新村委会边 | 北纬27°55′37″,东经120°50′54″ |
宁村城河西门边 | 北纬27°55′37″,东经120°50′25″ | |
环场河宁城东路165号边 | 北纬27°55′34″,东经120°51′10″ | |
兰田河万善桥边 | 北纬27°56′21″,东经120°50′28″ | |
永兴街道 | 水潭河桥边 | 北纬27°54′00″,东经120°48′55″ |
上河儿永兴街道边 | 北纬27°54′18″,东经120°49′16″ | |
下河儿纪兴路永常桥边 | 北纬27°54′12″,东经120°49′25″ | |
瑶溪街道 | (瑶溪河)瑶溪村景南路75号 | 北纬27°55′55.6″,东经120°46′2.5″ |
瑶溪街道办事处河头龙西路2号(市级站位) | 北纬27°56′53″,东经120°46′31.8″ | |
瑶溪街道龙湾村炮台路175旁 | 北纬27°58′8.2″,东经120°48′15.4″ | |
状元街道 | 三垟交接断面矮房处 | 北纬27°57′03″,东经120°43′15″ |
上庄河与石坦河交接断面断桥位置 | 北纬27°57′51″,东经120°44′22″ | |
十字河水质公示牌(市级站位) | 北纬27°57′55″,东经120°45′27″ | |
状元河横埭桥 | 北纬27°58′48″,东经120°45′09″ | |
蒲州街道 | 上江河瓯海大道中心桥 | 北纬27°58′07.5″,东经120°43′98.0″ |
上江河温州大道上江桥 | 北纬27°58′57.2″,东经120°43′24.5″ | |
上江河蒲州下埠村关圣殿 | 北纬27°59′41.0″,东经120°43′42.8″ | |
温州大道屿田中和家园桥边(市级站位) | 北纬27°58′41.0″,东经120°43′01.4″ |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3/2014-39760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14-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龙环〔2014〕12号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14年龙湾区加强环境质量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2日 2014年龙湾区加强环境质量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2014年环保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我区环境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全年环保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绿色创建为龙头, “五水共治”为载体,突出抓好环境质量监管,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提供良好城区环境。 二、总体目标 巩固2013年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努力完成我区2014年生态目标考核和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三、工作内容及任务 1、状元大气自动监测站。要求以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本区域大气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台账,明确重点排污企业、餐饮油烟、燃煤锅炉房、酸雾治理设施、在建施工工地等。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监控排污单位的巡回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超标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2、水环境功能区站位。对照《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办发〔2005〕109号)文件,站位的功能区水质目标应为3类水。我区平原河网水质考核的站位有4个,分别是永中监测站位,瑶溪监测站位、屿田河监测站位、十字河监测站位。站位监测由区环境监测站负责采样,实行半月一测,定于每月15号和30号,逢双休、节假日采样时间往前移。监测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铁7项,永中监测站位除以上7项常规指标外,另加测镍、氟离子。 3、水质断面。根据2014年度水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结合龙湾区实际,每个街道分别确定了主要河流考核断面3—4个,共22个(名单详见附件1),断面监测由区环境监测站负责采样,实行一月一测,定于每月月初。监测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4项,可结合相关河道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水质监测指标。 4、东片污水处理厂纳管点位。点位经确认,位于永中片区的石浦泵站、转盘永中支管;海滨片区的蓝田工业区、高坦工业区;瑶溪片区的南洋大道路口与机场路交叉口、金水路与机场路交叉口、瑶溪街道黄石村三十亩(瑶溪街道与海滨街道总管交接处)。点位监测由各环境监察中队负责采样,实行一月一测一分析,定于每月30号,逢双休、节假日采样时间往前移。 5、国、省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按照《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2014年浙江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统一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采样,实行一月一测一分析,定于每月30号,逢双休、节假日采样时间往前移。 6、重点点源监测。包括:电镀基地、不锈钢基地、拉丝基地,统一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采样,实行一月一测一分析,定于每月30号,逢双休、节假日采样时间往前移。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落实工作责任。 各科室和基层环境监察中队要将这项工作列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此项监测任务的重要性,区环境监测站应督促各单位及时采样和送样工作,并按时出具监测报告。 (二)密切配合,加强预警能力。 切实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有序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加强人员物质保障,配备应急监测装备,提高突发事件时现场调查、监测和处置能力。如遇数据异常,区环境监测站立即召集减排、环境监察大队、属地环境监察中队进行讨论,由属地环境监察中队组织调查工作,将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环境监察大队。 (三)加强督查,完善工作考核。 以属地管理的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将监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相互推诿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个人责任。 附件: 龙湾区2014年度各街道主要河流考核断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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