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13-34778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生成日期 | 2013-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当前我区社会稳定工作,严防劳资纠纷特别是欠薪逃逸现象集中暴发,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3年7月10日至8月20日组织开展劳资纠纷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排查行动的范围: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施工、租赁厂房的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外来人员租赁经营企业以及无证经营户。
专项排查行动的内容:
(一)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社保登记等;
(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是用人单位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三)劳动用工管理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
(一)全面检查。按照条、块相结合的方式,各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各街道做好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检查。
(二)重点抽查。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劳资纠纷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是维护与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需要。各街道、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组织好大排查行动,做到排查一个企业、规范一个企业,防止排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认真排查,落实整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所属分工,充分发挥现有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等基层工作平台的作用,确保查实,不留死角。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落实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适时进行跟踪监控,防止因拖欠工人工资引发不稳定因素,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部门联动,加强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对街道排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公安部门要协助各街道掌握外来人员租赁企业及无证经营户负责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建部门要做好建筑装潢施工类企业的检查;经信部门要做好有关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劳资纠纷风险评估;信访部门要做好有关劳资纠纷信访接待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商部门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要予以清理取缔;法院、监察、维稳、卫生、财政、国税、地税、司法、总工会、交警、企业家协会等有关单位要按照《龙湾区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四)认真做好大排查行动有关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排查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并通报,并于2013年8月22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开展劳资纠纷隐患大排查行动情况的书面总结发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同时今后各街道要将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列入日常工作,以每月末为时间点上报月排查工作情况。(联系人:邵瀚妮,联系电话:15058388606,传真: 86966078,邮箱:lwldjc@126.com)。
附件:1.涉嫌严重拖欠工资企业汇总表
2.外来人员租赁经营单位调查表
3.无证照经营单位汇总表
4.劳资纠纷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5.年月劳资纠纷隐患排查汇总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13-34778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生成日期 | 2013-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当前我区社会稳定工作,严防劳资纠纷特别是欠薪逃逸现象集中暴发,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3年7月10日至8月20日组织开展劳资纠纷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排查行动的范围: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施工、租赁厂房的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外来人员租赁经营企业以及无证经营户。 专项排查行动的内容: (一)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社保登记等; (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是用人单位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三)劳动用工管理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 (一)全面检查。按照条、块相结合的方式,各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各街道做好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检查。 (二)重点抽查。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劳资纠纷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是维护与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需要。各街道、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组织好大排查行动,做到排查一个企业、规范一个企业,防止排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认真排查,落实整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所属分工,充分发挥现有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等基层工作平台的作用,确保查实,不留死角。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落实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适时进行跟踪监控,防止因拖欠工人工资引发不稳定因素,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部门联动,加强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对街道排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公安部门要协助各街道掌握外来人员租赁企业及无证经营户负责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建部门要做好建筑装潢施工类企业的检查;经信部门要做好有关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劳资纠纷风险评估;信访部门要做好有关劳资纠纷信访接待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商部门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要予以清理取缔;法院、监察、维稳、卫生、财政、国税、地税、司法、总工会、交警、企业家协会等有关单位要按照《龙湾区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四)认真做好大排查行动有关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排查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并通报,并于2013年8月22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开展劳资纠纷隐患大排查行动情况的书面总结发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同时今后各街道要将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列入日常工作,以每月末为时间点上报月排查工作情况。(联系人:邵瀚妮,联系电话:15058388606,传真: 86966078,邮箱:lwldjc@126.com)。 附件:1.涉嫌严重拖欠工资企业汇总表 2.外来人员租赁经营单位调查表 3.无证照经营单位汇总表 4.劳资纠纷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5.年月劳资纠纷隐患排查汇总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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