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12/2013-35021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13-0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住建〔2013〕110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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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龙湾区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9 09:02:36浏览次数: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住建委《2013年温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温住建发〔2013〕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我局制定了《2013年龙湾区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8日


2013年龙湾区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住建委《2013年温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温住建发〔2013〕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现就2013年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在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升节附墙、检测验收、日常使用、维修保养等及模板支撑架在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搭设拆除、检测验收、构配件质量、持证上岗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安全隐患整治率确保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从而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预防和遏制发生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设备安全及使用情况,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篮等建筑起重设备;模板支撑架特别是高大支模架搭设安全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架等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整治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建质〔201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3〕4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补充通知》(温住建发〔2012〕19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4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检查重点内容

1、生产厂家、产权单位、维护单位等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运行记录、技术状况、维护保养、交接班记录、定期保养检查以及技术档案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随机记录本》建立及实施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4、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及现场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司机、指挥、司索工持证上岗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是否经过检测验收及二次检测验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使用年限且未作安全评估的情况,基础、附墙预埋是否有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记录。

7、监理、安拆、维保单位履职情况;

8、塔吊基础的混凝土强度、预埋件等是否符合要求,塔吊附墙杆与建筑物间的附着锚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墙杆件,设备的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9、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黑匣子)的安装和现场运行情况,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塔吊独立使用高度、第一道附墙高度及顶层附墙装置增设情况,起重力矩限制器和最大起重量限制器等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0、施工电梯的地基、基础是否符合要求,附墙连接点间距、最低高度、附墙件安装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范围内有无障碍,各楼层平台通道是否牢固及出入口防护栏和防护门是否设置,防护门启装置是否采用外侧打开方式;

11、施工电梯的防坠安全器、超载限位器、门电联锁、停层装置联锁等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2、物料提升机刚性拉结、自由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层间停靠、防坠落、门电联锁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操作室视线是否良好,三级配电三级保护、TN-S系统是否齐全;

13、吊篮悬挑机构上的配重数量与固定情况,接零和漏电保护、避雷接地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与安全绳数量、磨损情况,超载限位器、安全锁是否有效。
  (三)模板支撑架检查重点内容
  1、模板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情况,特别是高大支模架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钢管扣件质量情况,是否对钢管扣件进行防锈、除锈、更换破损零部件等维护保养,对严禁继续使用有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及其它不符合标准情况的钢管扣件;
  3、模板支撑架搭设情况,是否与专项方案相符,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设置情况,扣件螺栓拧紧情况;
  4、钢管立杆立柱接长不得搭接和采用套接(非扣件连接)方式;
  5、搭设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架子工)资格证书,且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6、模板支撑系统验收签字记录情况,不得在混凝土浇注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6月10日之前)。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及管理现状,梳理问题,提出对策,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11日至10月16日)。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情况记录做好资料归档备查。各单位要督促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每月要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我局将采取重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在9月16日至10月16日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迎接市住建委、省建设厅的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7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坚持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我局成立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和斌局长为组长,叶晓东总工为副组长,局相关职能科室和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认真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督查、注重实效。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排查所属的建筑起重机械及模板支撑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落实措施,逐一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不得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逾期不改、擅自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三)及时总结,通报信息。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认真进行统计和分析,在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见附件)、工作小结材料报送我局(联系人:黄凡,电话:86966721,传真:86966719,邮箱:153880926@qq.com)。我局将及时总结各阶段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及时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在龙湾建设信息网上进行通报。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20130609090236894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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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住建委《2013年温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温住建发〔2013〕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我局制定了《2013年龙湾区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8日


2013年龙湾区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住建委《2013年温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温住建发〔2013〕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现就2013年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在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升节附墙、检测验收、日常使用、维修保养等及模板支撑架在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搭设拆除、检测验收、构配件质量、持证上岗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安全隐患整治率确保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从而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预防和遏制发生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设备安全及使用情况,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篮等建筑起重设备;模板支撑架特别是高大支模架搭设安全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架等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整治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建质〔201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3〕4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补充通知》(温住建发〔2012〕19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4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检查重点内容

1、生产厂家、产权单位、维护单位等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运行记录、技术状况、维护保养、交接班记录、定期保养检查以及技术档案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随机记录本》建立及实施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4、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及现场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司机、指挥、司索工持证上岗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是否经过检测验收及二次检测验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使用年限且未作安全评估的情况,基础、附墙预埋是否有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记录。

7、监理、安拆、维保单位履职情况;

8、塔吊基础的混凝土强度、预埋件等是否符合要求,塔吊附墙杆与建筑物间的附着锚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墙杆件,设备的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9、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黑匣子)的安装和现场运行情况,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塔吊独立使用高度、第一道附墙高度及顶层附墙装置增设情况,起重力矩限制器和最大起重量限制器等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0、施工电梯的地基、基础是否符合要求,附墙连接点间距、最低高度、附墙件安装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范围内有无障碍,各楼层平台通道是否牢固及出入口防护栏和防护门是否设置,防护门启装置是否采用外侧打开方式;

11、施工电梯的防坠安全器、超载限位器、门电联锁、停层装置联锁等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2、物料提升机刚性拉结、自由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层间停靠、防坠落、门电联锁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操作室视线是否良好,三级配电三级保护、TN-S系统是否齐全;

13、吊篮悬挑机构上的配重数量与固定情况,接零和漏电保护、避雷接地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与安全绳数量、磨损情况,超载限位器、安全锁是否有效。
  (三)模板支撑架检查重点内容
  1、模板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情况,特别是高大支模架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钢管扣件质量情况,是否对钢管扣件进行防锈、除锈、更换破损零部件等维护保养,对严禁继续使用有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及其它不符合标准情况的钢管扣件;
  3、模板支撑架搭设情况,是否与专项方案相符,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设置情况,扣件螺栓拧紧情况;
  4、钢管立杆立柱接长不得搭接和采用套接(非扣件连接)方式;
  5、搭设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架子工)资格证书,且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6、模板支撑系统验收签字记录情况,不得在混凝土浇注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6月10日之前)。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及管理现状,梳理问题,提出对策,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11日至10月16日)。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情况记录做好资料归档备查。各单位要督促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每月要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我局将采取重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在9月16日至10月16日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迎接市住建委、省建设厅的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7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坚持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我局成立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和斌局长为组长,叶晓东总工为副组长,局相关职能科室和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认真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督查、注重实效。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排查所属的建筑起重机械及模板支撑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落实措施,逐一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不得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逾期不改、擅自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三)及时总结,通报信息。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认真进行统计和分析,在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见附件)、工作小结材料报送我局(联系人:黄凡,电话:86966721,传真:86966719,邮箱:153880926@qq.com)。我局将及时总结各阶段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及时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在龙湾建设信息网上进行通报。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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