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7/2012-38071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安监局 |
生成日期 | 2012-06-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温安监管〔201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我区范围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力争建立规范化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在全区形成一批示范企业,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程序。企业自评后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组织推荐,区安监局组织复评确定为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市安监局组织评审、抽检、审定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1.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企业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企业根据《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附件3)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条件”且自评不低于60分(含)的,填写《龙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并撰写3000字左右能够集中反映企业核心价值观、安全理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历程及成效的书面材料,提供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经所在街道推荐后,于前上报到区安监局。
2.区安监局对辖区内上报的参评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复评。对于通过复评合格的企业在区安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区安监局命名授牌,在全区通报表彰。对复评结果为优秀的企业,月31日前将由区安监局推荐上报到市安监局参加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
(二)动态管理。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原则上每年考评一次,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进行复审。期间示范企业若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示范企业资格自动取消。企业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复审申请,由区安监局进行复审,复审材料不及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三)创建数量。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永中街道至少创建2家,蒲州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状元街道、瑶溪街道各至少创建1家。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领导,区安监局成立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对符合条件的示范企业进行审核和推荐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6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要确定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单位,并将创建单位名单报送到区安监局办公室。
2、严格标准,注重实效。抓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特别要把好审核、推荐关,严格标准,确保推荐上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创建活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龙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2、《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3、《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
二○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安全文化 示范企业 创建活动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月30日印发
附件1:
龙湾区安全文化建设
示范企业
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申请单位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国有 □集体 □民营(含私营) □合资 □外资(含外资控股) □其他 | |||||
员工总数 | 人 | 安全管 理人员 | 人 | 特种作业人员 | 人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
手 机 | 电 子 信 箱 | |||||
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 ||||||
企业基本情况(可另附材料) | ||||||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可另附材料) | ||||||
企业自评得分: | ||||||
企业自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安监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
示范企业
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申请单位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国有 □集体 □民营(含私营) □合资 □外资(含外资控股) □其他 | ||||
员工总数 | 人 | 安全管 理人员 | 人 | 特种作业人员 | 人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
手 机 | 电 子 信 箱 | ||||
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 |||||
企业基本情况(可另附材料) | |||||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可另附材料) | |||||
企业自评得分: | |||||
企业自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代表人(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
序号 | 项目 分值 | 评 定 标 准 | 评定方法 | 扣分标准 | 自评 分数 | 复评 分数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 责任意识 (10分) | 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行为符合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2) | 1、查看各项制度、各级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等原始资料; 2、现场抽查。 | 每条内容中缺项,扣除本条分值。(下同)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及各层级工作岗位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2) | |||||||
领导层、管理层、车间和岗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 | |||||||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3) | |||||||
2 | 安全生产 管理理念 (10分) | 有明确的企业安全生产理念,做到本单位职工人人皆知。(2) | 1、查看相关制度、规程、证书、证明文件; 2、现场抽查2个以上班组的职工。 | ||||
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以正式文件予以发布。(3) | |||||||
通过国家、省或市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3) | |||||||
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成效显著。(2) | |||||||
3 | 安全文化 建设措施 (11分)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专门机构负责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3) | 查看机构及设置文件、安全文化建设计划、会议记录、经费开支相关资料。 | 每有一项创新内容效果明显的追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 |||
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步研究、同步部署。(2) | |||||||
制定年度安全文化建设计划,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3) | |||||||
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并落实到位。(3) | |||||||
4 |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12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3) | 1、查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2、查看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设施、档案及有关记录。 |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3) | |||||||
新员工上岗前培训率100%。(3) | |||||||
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事故知识,全员培训率100%。(3) | |||||||
5 | 安全文化 建设氛围 (15分) | 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2) | 1、查看安全生产月方案及总结资料,获得表彰的原始文件或奖状;2、查看教育记录;3、到车间实地查看和随机询问。 | 每增加一项创新内容效果明显的,追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 |||
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市总工会、市团委以上表彰或授予称号。(2) | |||||||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员职工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2) | |||||||
在企业内部广泛地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消防演习等。(2) | |||||||
在企业内设有黑板报、宣传栏等安全文化园地,每月至少更换两次内容。(2) | |||||||
车间内墙上、职工上班通道、班组活动场所、危险源部位和作业现场等醒目部位有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语、危险标识温情提示等内容。(2) | |||||||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效果明显,对员工安全意识的提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企业形象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3) | |||||||
6 | 职业健康 (9分) | 1、建立防止职业病的机构和机制,保护员工身心健康。(3) | 1、查看文件资料; 2、到车间实地查看和随机询问 | ||||
2、企业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关注员工身心健康。(3) | |||||||
3、对高危作业,有毒害的环境,企业有明确的工作时间和限制加班政策。(3) | |||||||
7 | 持续改进 (12分) | 1、建立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从与安全相关的任何事件中汲取经验从而改进工作。(3) | 1、查看资料及有关记录。 | ||||
2、经验教训、学习交流和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思维方法,落实在组织内部培训中,使员工广泛知晓。(3) | |||||||
3、企业领导者应定期组织各级管理者评审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过程的有效性和安全绩效结果。(3) | |||||||
4、应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落实整改安全缺陷的优先次序,抓关键、求创新、见实效。(3) | |||||||
8 | 重大危险 源监控、隐 患排查及 应急管理 (15分) |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控措施到位并有应急预案。(3) | 1、查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应急预案; 2、查看隐患排查记录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查看演练记录及图像资料 | ||||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整改人员、责任、措施、资金、时限、方案落实到位。(4) | |||||||
制定有责任明晰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 | |||||||
根据行业特点,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和逃生自救演练(或演习)。(4) | |||||||
9 | 生产安全 控制指标 (6分) | 近3年没有发生死亡和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1、查看统计资料及有关记录; 2、到车间实地查看。 | 第1、2项为基本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取消评选资格;违反第3项酌情扣分。 | |||
近3年无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记录。 | |||||||
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6) | |||||||
说 明 | 总分值综合统计最高分为100分。 |
考 评 说 明
1、本标准适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有关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2、参加评选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企业应对照本评定标准进行自评,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复评。
3、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分为9个标准项目。每个标准项目附标准分,对照标准内容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标准项目进行考评,评出各标准项目的考评实际得分,各标准项目考评实际得分之和为该次考评实际得分。
4、考评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对企业特殊性质等客观原因造成企业实际不存在的项目不扣分,但必须在备注栏列明原因。
5、本评审标准采用百分制,标准分为100分,考评以100分为满分。评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评分在70~89分为良好;评分在60~79分合格;评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
6、证照不全、无效的企业、发生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不能参加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7、经各县(市、区)、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复评后,考评为优秀档次的企业,可推荐参评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8、经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的企业,授予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并积极进行典型推广。
9、本评定标准,由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7/2012-38071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安监局 |
生成日期 | 2012-06-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温安监管〔201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我区范围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力争建立规范化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在全区形成一批示范企业,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程序。企业自评后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组织推荐,区安监局组织复评确定为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市安监局组织评审、抽检、审定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1.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企业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企业根据《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附件3)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条件”且自评不低于60分(含)的,填写《龙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并撰写3000字左右能够集中反映企业核心价值观、安全理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历程及成效的书面材料,提供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经所在街道推荐后,于前上报到区安监局。 2.区安监局对辖区内上报的参评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复评。对于通过复评合格的企业在区安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区安监局命名授牌,在全区通报表彰。对复评结果为优秀的企业,月31日前将由区安监局推荐上报到市安监局参加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 (二)动态管理。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原则上每年考评一次,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进行复审。期间示范企业若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示范企业资格自动取消。企业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复审申请,由区安监局进行复审,复审材料不及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三)创建数量。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永中街道至少创建2家,蒲州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状元街道、瑶溪街道各至少创建1家。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领导,区安监局成立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对符合条件的示范企业进行审核和推荐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6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要确定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单位,并将创建单位名单报送到区安监局办公室。 2、严格标准,注重实效。抓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特别要把好审核、推荐关,严格标准,确保推荐上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创建活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龙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2、《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3、《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 二○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安全文化 示范企业 创建活动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月30日印发 附件1: 龙湾区安全文化建设 示范企业 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附件2: 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 示范企业 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附件3: 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
考 评 说 明 1、本标准适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有关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2、参加评选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企业应对照本评定标准进行自评,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复评。 3、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分为9个标准项目。每个标准项目附标准分,对照标准内容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标准项目进行考评,评出各标准项目的考评实际得分,各标准项目考评实际得分之和为该次考评实际得分。 4、考评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对企业特殊性质等客观原因造成企业实际不存在的项目不扣分,但必须在备注栏列明原因。 5、本评审标准采用百分制,标准分为100分,考评以100分为满分。评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评分在70~89分为良好;评分在60~79分合格;评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 6、证照不全、无效的企业、发生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不能参加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7、经各县(市、区)、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复评后,考评为优秀档次的企业,可推荐参评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8、经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的企业,授予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并积极进行典型推广。 9、本评定标准,由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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