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12-24308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12-1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在龙湾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龙湾国土资源分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挖潜、维护权益”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土地调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保护资源,大力推行依法行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按照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及国土资源部、省厅有关加强土地调控及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精神,针对龙湾区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违法现状,及时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巩固和发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
认真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惩土地违法违规行为,10月下旬开始,全区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通过排摸,掌握2005年1月1日--2006年9月30日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线索182件,对每个案件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和经办人,并列出具体的查结时间。
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土地违法立案71件,涉及土地面积134497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51498平方米;发出处罚决定书67件,涉及占地面积为122374平方米;收取罚没款74.02万元,作价款137.05万;移送公安机关查处4件,涉及面积35508平方米。2006年,全区组织拆除土地违法行动154次,拆除面积23万多平方米,并对456宗历年来遗留的违法占地积压案件分门别类地梳理调处,有效打击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今年我区海城街道、天河镇、瑶溪镇辖区不法分子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现象严重,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人员400多人次,利用清晨、晚上休息时间和双休日巡查相结合,制止非法采矿点6处,扣留挖掘机16辆, 挖掘机电脑板4块,批评教育12人,检讨书4份;拟立案查处4宗,其中已处罚2宗,收取罚没款5.47万元,没收采矿违法所得11.451万元,强制拆除运输钢丝索道4条,对非法采矿者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矿行为。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工作,在上报农用地转用报件时,对农用地拟转用地块的规划用途逐一认真审核。对确需局部修改规划的建设项目,如灵昆大道隧道工程、海城邱宅标准厂房用地均严格按照浙政办发[2006]12号、浙土资办[2006]74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上报。年度计划实施管理中,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指标额度管理和区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额度指标抄告单办理具体建设项目预审与农用地转用。本年度累计上报预审建设项目 172宗,土地面积6339.49亩。其中集体预审一般项目56宗,面积751.59亩;违章补办预审57宗,面积277.05亩;简易预审59宗,面积5310.85亩。在简易预审中,省留专项指标项目7宗,面积1185亩;区重点工程12宗,面积1174.37亩。
坚决执行用地控制指标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在建设项目联合踏勘、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征地、供地及批后管理等环节中,严格贯彻省、市有关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政策,不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方面严格把关,并且在产业政策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征地安置补偿等方面严格审查。在区行政审批中心组织的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会审和215个项目用地选址踏勘中,对每个项目都提出相应意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一律不予上报用地预审。在具体项目供地报批中,严肃落实省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即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修正系数一律上调0.2;绿地控制指标≤20%;企业内部行政办公楼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一般项目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开发区(园区)内的项目控制在7%以内;对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准建造单层厂房。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将进场时间、投资密度、容积率、违约责任及其处置办法写入出让合同,并进行跟踪落实。在相关部门组织的总平面图和扩初设计会审中,对相关237个项目均严格按照省、市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全年共办理供地项目52宗,合计供应国有土地53.5810公顷;其中出让国有土地31宗,面积13.7352公顷,均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出让金,未出现拖欠出让金、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拆分报批用地项目和规避法定审批权限等现象。省厅《关于工业用地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除政府2006年9月6日前招商引资项目和历史遗留工业项目,其余工业项目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二)积极支持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
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准备工作。龙湾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于去年全面启动。今年9月,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基础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成果已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会审,目前已进入修编的申请申报工作。为实现我区基础设施、工业等重要项目顺利报批,开展了灵昆大道隧道工程(永中街道、瑶溪镇)、海城邱宅临时标准厂房(海城街道)、农业示范区杨梅观光园(状元镇)3个项目的规划局部修改和听证工作。圆满完成了2006年的土地变更调查任务,调查年度内,全区涉及发生变化面积6840.6亩,其中耕地面积5281.4亩;至10月31日,全区共有土地面积205750.8亩,其中耕地面积91455.1亩。
加快用地报批,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为保障龙湾区社会经济发展,对省预留专项指标用地项目,积极配合区政府、重点办协调各业主单位作好报批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督促通知各项目业主做好用地报批资料准备,不间断掌控各项重点项目的报批运转速度。今年全区申请省留指标用地项目8项,拟用地面积70.1137公顷;已上报农转用审批67项,土地面积150.7922公顷。对区城市一般建设项目,以农转用报批通过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抄告单为依据进行排序,逐个通知,逐项上报。列入全区年度计划的 31个项目已全部上报,上报农转用面积32.1960公顷,很好地完成了今年报批任务,给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在保障“五个一”工程建设中,专门抽调人员参加“重点工程拆征工作百日攻坚组”,在三个来月的时间内专职负责重点工程拆征工作。
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加大资源挖潜力度。为完成市政府下达龙湾区5500亩的土地整理和5100亩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进一步理顺项目立项、施工、验收等环节,分别对永兴街道土地整理项目、灵昆土地整理二期、海城街道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并大力协助永兴街道办事处开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进一步完善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保障建设石料供应。我区目前有15个生产性矿山企业,建筑用凝灰岩平均单个矿山年开采量在30万吨以上,矿山生产能力与重点工程等基本设施建设需求基本平衡,供求矛盾日趋合理。今年完成了对永中街道孙垟、坦头、白水、天河镇司南、海城石坦、瑶溪底岭下(南)、(北)7个普通建筑石料矿区的挂牌出让工作,资源总出让量1190.53万吨,有效保证全区各项工程建设对石料供应的需求。
(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完善和落实征地制度,保障农民权益。在征地报批过程中,严格依据《温州市市区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第69号令)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报批。认真执行征地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在征地报批前,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并把征地草签协议书和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列入征地报批的必备资料。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批准后,按规定进行“两公告一登记”,按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落实安置措施。严格执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5]63号)文件,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区参保人数已达2081人。加强与瑶溪镇龙东村、永胜村、雄心村的挂钩结对联系工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继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农村农民住房困难,疏导农村村民对住宅的需求。农村农民宅基地拆扩建共计收件120宗,土地面积9213.5平方米;已批准116宗,用地面积9042.0625平方米;新建住宅通过用地预审2宗。切实解决农村农民住宅和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合理补办违法用地。上报批准私人住宅历史遗留171件126间118套,用地面积9901.1015平方米;通过简易程序补办用地233件,用地面积4784.53平方米;上报补交40年出让金单位用地157件,用地面积482.42亩,已办结151件,用地面积463.721亩,补收出让金2218.528万元 。解决历史遗留工业厂房违章的补办,完成对位于上庄工业小区、海滨街道蓝田村等17宗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上报审批,涉及用地面积39.2074亩,其中农转用30.1213亩。
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积极落实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等举报的及时登记、及时查处、及时答复工作。今年共来信381件(重复件为113件),要信22件,均已调查并报结;区效能监察中心转来交办单21件,市文明创建办转来交办单39件,市、区长热线电话交办单35件,均已按时报结,报结率达100%;来访共8批/21人次,均已调查并予以答复,作出信访答复书28件,不予受理的3件。
加大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成《2006年龙湾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2006年度龙湾区地质灾害防治计划》的编制工作,由区府批转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编制全区地质灾害点的预防网络,建立地质灾害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监测,开展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27份,明确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设立警示牌,防患于未然。在汛期期间, 成立分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小分队,及时与区防汛办互通台风、地灾信息,成功防御台风4次,强降雨1次,转移人员30余人次,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万无一失。
根据龙湾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防治计划的要求,投入治理资金约250万元,今年已完成了永中街道坦头隆泰钢业厂后山滑坡崩塌、海城街道东岙东溪路17-23号民房后山崩塌、金岙至龙东拉沟公路两侧山体崩塌等3处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治理工程已顺利通过专家的验收;新发现的海城街道西一村安埠山东南侧山体滑坡隐患点,已列入龙湾区地质灾害治理计划,我局会同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实地踏勘和调查,目前正在勘查设计之中。天河镇新河村“万户避险(地质灾害)移民安置工程”已办妥移民安置地的计划立项、规划选址和征用土地农转用,总安置用地面积10.729亩,有关供地、规划和城建等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我局会同天河镇政府等单位选址筹建了一幢15间4层应急周转房,把重点危险区内的5户8间民房和生产厂房予以安置,并将移出的房屋予以查封,同时做好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状元镇大岙溪村田岙山体滑坡隐患由原珊溪水利工程指挥部拨款补助130万元,5户10间房屋已给予货币安置,1户3间房屋予以安排异地建房2间。目前只剩庙宇尚未搬迁。
(四)规划、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积极有序地开展全区矿产资源的规划、整顿和规范工作。
认真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工作。龙湾区目前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是非金属矿,其中甲类矿种主要有矿泉水、高岭土、花岗岩等;乙类矿种主要有普通建筑石料、宕碴等。在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有效地调整了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根据“禁采区关闭、限采区压缩、开采区集聚”的原则,对那些规模小、效益差、破坏环境严重的矿山,通过“关、停、并、转”等措施,对矿山数量进行压缩。经过宏观调控,圆满完成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的矿业结构和矿山布局的调整工作。
积极开展采矿权审批管理工作清理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矿山进行摸底排查,现有持证矿山企业都能按照其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有序开采,没有出现越界开采和非法转让的行为;对持证矿山企业的采矿权审批是否合法化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没有发现违法审批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的违法违纪现象。对其中2家矿山企业因供应温州半岛工程建设而行政授予无偿使用的采矿权,今年7月份全部实行挂牌方式进行有偿公开出让。
继续深入推进矿业权市场化建设。普通建筑石料矿区采矿权一律实行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今年率全市之先将采矿权出让工作全面进入市招投标中心操作,全区7宗采矿权在市招投标中心顺利挂牌出让,总成交额达2486万元。同时规范了采矿权价款的管理,做到“取之于矿、用之于矿”。
严格落实治理备用金制度和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落实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是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与7家采矿企业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书,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314万元,合同签订率和治理备用金征收面都达到100%,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投入资金50万元完成了对永中隆泰钢业后山废弃矿山的治理,并走出了一条投入力量多元化、治理资金来源多样化、企业自筹资金治理积极化的治理之路。
全面开展对建设项目的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分区情况的调查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四个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93号)的精神,今年4月份开始,向省厅报征的建设项目都要由地矿部门分别出具矿产无压覆证明和是否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的证明。分局严格按照《温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龙湾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的要求,经实地踏勘,调查核对,为116家企业单位的建设用地项目分别出具地质灾害分区证明和无矿产资源压覆证明。
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发[1999]392号和浙土资[2002]94号文件精神,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龙湾永中朱垟香茹养植场、龙湾标准厂房建设有限公司东门临时标准厂房工程、温州大道(开发区段)拓宽工程、温州市农业示范区旅游观光园杨梅观光苑建设工程、海军91765部队信息台建设工程场地等5项建设工程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灾害防范措施和建议逐个予以落实。加强对2005年龙湾区新墙体多孔粘土砖厂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的监管,要求业主严格按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进行整治,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带来的地质灾害隐患。
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规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23号令的规定,树立“发证必登记、发证先登记”的意识,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对5家矿山企业进行占用矿产储量登记工作,对甲类矿产高岭土进行了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全年收取采矿权出让金1175万元,治理备用金31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0.6万元,采矿权登记费0.16万元,资源补偿费52.795万元,做到严格依法征收,不多征、不漏收。
(五)夯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基础工作,切实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
扎实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动态巡查是掌握和控制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以基层管理所为责任单位,开展动态巡查,确保每周巡查不少于三次(其中一次必须为双休日时间),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少损失,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全年出动巡查1502次,出动人员4736人次,发现违法用地756宗,涉及面积383106平方米;现场制止746起,现场拆除15412平方米。
认真开展优环境的“三沿整治”。状元镇是我区“三沿”整治的重点,在该镇石坦村、三郎桥村、甘岙村、响动岩村和横街村的高速公路大桥下,存在大量的违章建筑、破旧构筑物及垃圾,严重影响了道路两侧的景观。我局积极协助区政府制定缜密计划,开展充分的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出动1000多人次,拆除各类违章建筑30000平方米,配合有关部门对状元镇辖区内主要路段的垃圾死角、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了绿化。
积极开展促平安的“铁网三号行动”。 根据温委办发[2006]97号通知和市局的部署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悬挂横幅标语20条,营造“铁网三号行动”的浓厚氛围。根据实施方案步骤要求,7个基层管理所对照2000年建所来的监察巡察台帐进行排摸,全区整理出违法用地企业1004个,违法建筑面积578695.62平方米,并对每个违法用地企业进行了实地核对。据统计,“铁网三号”行动进入整治阶段以来,全区共组织拆违15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9108.58平方米。
配合法院搞好强制执行工作。把申请法院执行作为一项硬措施工作来加以落实,真正体现法的威力,依法惩办土地违法行为。我局配合区人民法院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申请法院执行81件,已执行完毕16件。
(六)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努力争创国土资源新形象。
认真组织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主题教育活动。分局机关及各所营造学习氛围,建立学习制度,强化学习效果,加大干部职工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力。11月9日至11日,分局举办了二期国土资源管理实务培训,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业务、法律、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谐社会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学习郑培民、郑九万等人先进事迹。推行中层干部竞岗轮岗制度,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竞争上岗8人,轮岗8人,中层干部竞岗轮岗面达76.2%。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撰写调研报告活动,扎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在市局组织的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调研论文评选中,张亦松的《论城市发展中的土地问题及对策》和胡斌的《浅析共用宗地土地登记》获一等奖,另有两篇文章获鼓励奖,分局获优秀组织奖。不断健全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和时效承诺等十项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推行“阳光作业”,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制订《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方案》,分局与各所(科室)签订党风廉政、监察巡查、信访等工作责任书,建立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网络。组织中层干部赴金华浙江省第五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观看“浙江省反腐倡廉成果展览”,开展“读书思廉”;实行廉洁自律警示制度,提前打好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的廉政招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分局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调查摸底等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遏制国土资源管理中商业贿赂行为的产生,努力创建“廉洁国土”。检查出让土地184宗,涉及土地163.08公顷;采矿权14个,出让价款1039万元,没有发现存在商业贿赂问题。
落实效能整改意见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结合“效能革命”四条禁令,部、厅工作禁令要求,分局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督查活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自觉接受“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根据效能办反馈的社会各界12条意见,分局将责任落实到科(所)到人,及时进行调查研究,限时拿出整改措施,并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反思和讨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开展了区效能投诉中心转来投诉件的清查梳理工作,对涉及服务态度不佳、办事时效超时的3件行政效能投诉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理,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向当事人道歉。
以文明所建设为基础抓好文明机关创建。结合“两提高一降低”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分局机关及各所开展了“节约型科室(管理所)”的创建活动。文明所创建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文明所创建的日常管理及评比工作,抓好基层所窗口建设,切实纠正态度刁蛮、工作方式简单化等现象。基层各管理所主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便民、为民、利民服务活动,管理所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执法形象有了较大的改善。永中管理所获得区“文明服务窗口单位”称号。
(七)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
逐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依托市局完善办公自动化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地籍管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的信息化水平。完成用地项目库的建设,分用地预审、征地、供地三个库,采用统一的编号,一个项目审批结束后,汇总存档,保证了用地审批工作的流畅,提高了办事效率。积极运用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系统进行用地审批和批后管理工作。在今年的用地报批中,共使用区位图300张,万分之一标准分幅现状图228张,保证了用地报批的顺利进行。
强化土地登记规范化的建设,促进地籍科学管理。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证土地登记的合法性、有效性,保持每宗土地登记 “权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材料齐全、程序到位”。今年共审核土地登记5709宗,其中设定登记1533宗,变更登记2801宗,遗失补证195宗,查封及解除查封登记20宗,抵押登记670宗,注销登记490宗。对2.5万宗换证的地籍档案整理归档。受理土地权属纠纷7件,解决5起历史遗留疑难问题和1起土地纠纷(1起正处在调解之中),配合市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13起。对200家企业进行了地籍测量,对50宗违章用地进行了测量,对62家企业进行了界桩放样,测量费及界桩费收入185.7万元。认真开展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在永中街道新联村和灵昆镇上岩头村试点的基础上,现已进入瑶溪镇南山村进行农用地试点的地籍调查阶段。状元管理所获得了全国地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严格财务管理,节约行政成本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收费管理。认真编制财务预算,严格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外出学习培训、办公用品购置等都严格按有关审批规定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公物使用实行购置与分发分离,公车实行专人驾驶、IC卡定点加油、节假日入库停放制度。健全公物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合理开支各项费用,减少行政成本支出,创建节约型机关。认真开展了国土资源涉农收费项目的检查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落实后勤服务,强化后勤保障。不断加强对外宣传交流服务,出刊土地日专刊《龙湾国土资讯》,被《温州日报》、市国土资源通讯等录用政务信息38篇(条);接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考察团等单位的参观交流。认真办理人大议案10件、政协提案1件。认真抓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档案装订有序进行,对外查询规范便捷,对内、外年提供查询约15000人次。积极做好国土资源统计工作,积累国土资源管理各类数据。工会、共青团、技协开展了到泰顺等地进行扶贫济困助学行动。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井然有序。
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龙湾国土资源分局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学习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努力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为龙湾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为基础,提高国土资源的保护和保障能力。
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处理好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建设用地,有效平衡土地供需关系,缓解龙湾区用地供需矛盾;妥善协调保护耕地与保障经济的关系,改革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方式,促进龙湾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合理开展规划局部调整工作,用足浙政办[2006]12号文件确定的政策,对我区在规划修编期间将要实施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项目和全部占用非耕地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可以调整的,一次给予编制规划修改方案,并作好听证、方案论证等工作,确保规划调整工作公开、透明进行。
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按照国发31号文件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的要求,完善和落实区、镇政府(街道)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度。今年,按照《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对各市当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继续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明确村委会主任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村级基本农田保护的主要责任人,真正做到基本农田保护的面积、地块、人员、措施四落实,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贯彻浙土资发[2006]31号规定,继续明确农转用规划审查的责任,加强对拟转用地块规划功能审查,对不符规划的确需利用地块,严格按照浙办发[2006]12号、浙土资办[2006]74号文件规定上报规划局部修改,批准后再上报农转用手续。依照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申报用地,控制用地规模,将有限用地指标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和社会经济发展中薄弱环节建设项目。
切实加大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把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当作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省政府最近出台的有关鼓励政策,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力措施,配合各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做好立项报批材料准备工作,研究解决各项目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按时完成任务。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把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关,严禁一户多基,少批多占、未批先占和占用耕地建房;要以落实耕地补充责任为目的,鼓励农民复垦宅基地;促进集体建设用地高效利用。积极开展土地利用的开发潜力和深度发展空间可行性分析研究,如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实施村庄规划,改变农村村庄用地分散、零乱的布局,打破原有思路,向山坡地、海涂和水域要地。
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省政府“四个不批,一个保障”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依法征地,认真做好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保障对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途径,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和征地调节资金、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落实保障资金,努力做到即征即保。争取组织几次全区村干部征地政策培训,宣传征地政策。
(二)以继续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契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
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管理所的监管作用;组织对持证矿山开采的监督,加强矿山开采的日常巡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有序进行。
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按照“生态温州、绿色龙湾”的要求,结合“生态市”建设工作,着手编制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力争完成1-2处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龙湾区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立地质灾害灾情速报、险情巡查、汛期值班、防灾明白卡和应急调查制度,健全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群防体系和地灾防治网络,加快推进“万户避险(地质灾害)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力争完成海城街道西一村安埠山东南侧山体滑坡隐患的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为载体,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依法行政的力度。
继续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对现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干部带头违法的,要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论面积多少,都要从快、从重、从严依法处理。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办案质量,着重在证据的取得和使用及相互应证上;着重在加快办案速度,及时结案、归档上。
认真处理历史遗留和专项行动排摸出的土地违法案件。以基层管理所为单位,对历史遗留的案件,重新进行调查核实,报分局集体审议后做出处罚决定;对已排摸出的案件要落实经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完成。
把重视报结变为重视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凡信访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办,妥善予以解决。要有效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确保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尽可能使事情解决在萌芽阶段。
继续开展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利用“6.25土地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用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事去警示人,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咨询、宣传活动,使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以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主题教育活动为依托,继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对外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力度,围绕国土资源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农户(企业),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梳理和排查一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列出一批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尽量创造条件,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效率,真正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继续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和群众“评议满意不满意单位”的创建工作。以文明管理所评比考核为基础,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探索推行导办服务、延伸服务等一批新的服务形式,努力规范从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严守职业纪律,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推进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牢固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创新国土资源文化的形式载体,积极探索有国土资源管理特色的廉政文化、和谐文化、法制文化的建设活动。
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托“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主题教育活动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的继续开展和深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紧紧扭住“一把手”工程不放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网络,建立有效预防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继续推进干部职工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工程。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前,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以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为目的,抓出有国土资源特色的基础业务性工作。
规范土地登记,强化地籍管理。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的质量和发证率,争取通过省厅的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在2006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开展地籍图修测和补测,对已完成地形图测量的,对照《浙江省城镇数字化地籍调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快权属调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土地登记网络流程审核与实体档案审核相结合的成果,推进土地登记档案的信息化工作。
抓好其它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市局财务审批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使用好各项资金。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加强对外宣传与交流。做好工会、共青团、技协、档案管理、扶贫和双拥等各项基础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12-24308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12-1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在龙湾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龙湾国土资源分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挖潜、维护权益”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土地调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保护资源,大力推行依法行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按照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及国土资源部、省厅有关加强土地调控及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精神,针对龙湾区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违法现状,及时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巩固和发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 认真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惩土地违法违规行为,10月下旬开始,全区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通过排摸,掌握2005年1月1日--2006年9月30日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线索182件,对每个案件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和经办人,并列出具体的查结时间。 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土地违法立案71件,涉及土地面积134497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51498平方米;发出处罚决定书67件,涉及占地面积为122374平方米;收取罚没款74.02万元,作价款137.05万;移送公安机关查处4件,涉及面积35508平方米。2006年,全区组织拆除土地违法行动154次,拆除面积23万多平方米,并对456宗历年来遗留的违法占地积压案件分门别类地梳理调处,有效打击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今年我区海城街道、天河镇、瑶溪镇辖区不法分子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现象严重,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人员400多人次,利用清晨、晚上休息时间和双休日巡查相结合,制止非法采矿点6处,扣留挖掘机16辆, 挖掘机电脑板4块,批评教育12人,检讨书4份;拟立案查处4宗,其中已处罚2宗,收取罚没款5.47万元,没收采矿违法所得11.451万元,强制拆除运输钢丝索道4条,对非法采矿者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矿行为。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工作,在上报农用地转用报件时,对农用地拟转用地块的规划用途逐一认真审核。对确需局部修改规划的建设项目,如灵昆大道隧道工程、海城邱宅标准厂房用地均严格按照浙政办发[2006]12号、浙土资办[2006]74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上报。年度计划实施管理中,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指标额度管理和区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额度指标抄告单办理具体建设项目预审与农用地转用。本年度累计上报预审建设项目 172宗,土地面积6339.49亩。其中集体预审一般项目56宗,面积751.59亩;违章补办预审57宗,面积277.05亩;简易预审59宗,面积5310.85亩。在简易预审中,省留专项指标项目7宗,面积1185亩;区重点工程12宗,面积1174.37亩。 坚决执行用地控制指标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在建设项目联合踏勘、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征地、供地及批后管理等环节中,严格贯彻省、市有关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政策,不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方面严格把关,并且在产业政策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征地安置补偿等方面严格审查。在区行政审批中心组织的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会审和215个项目用地选址踏勘中,对每个项目都提出相应意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一律不予上报用地预审。在具体项目供地报批中,严肃落实省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即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修正系数一律上调0.2;绿地控制指标≤20%;企业内部行政办公楼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一般项目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开发区(园区)内的项目控制在7%以内;对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准建造单层厂房。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将进场时间、投资密度、容积率、违约责任及其处置办法写入出让合同,并进行跟踪落实。在相关部门组织的总平面图和扩初设计会审中,对相关237个项目均严格按照省、市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全年共办理供地项目52宗,合计供应国有土地53.5810公顷;其中出让国有土地31宗,面积13.7352公顷,均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出让金,未出现拖欠出让金、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拆分报批用地项目和规避法定审批权限等现象。省厅《关于工业用地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除政府2006年9月6日前招商引资项目和历史遗留工业项目,其余工业项目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二)积极支持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 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准备工作。龙湾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于去年全面启动。今年9月,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基础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成果已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会审,目前已进入修编的申请申报工作。为实现我区基础设施、工业等重要项目顺利报批,开展了灵昆大道隧道工程(永中街道、瑶溪镇)、海城邱宅临时标准厂房(海城街道)、农业示范区杨梅观光园(状元镇)3个项目的规划局部修改和听证工作。圆满完成了2006年的土地变更调查任务,调查年度内,全区涉及发生变化面积6840.6亩,其中耕地面积5281.4亩;至10月31日,全区共有土地面积205750.8亩,其中耕地面积91455.1亩。 加快用地报批,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为保障龙湾区社会经济发展,对省预留专项指标用地项目,积极配合区政府、重点办协调各业主单位作好报批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督促通知各项目业主做好用地报批资料准备,不间断掌控各项重点项目的报批运转速度。今年全区申请省留指标用地项目8项,拟用地面积70.1137公顷;已上报农转用审批67项,土地面积150.7922公顷。对区城市一般建设项目,以农转用报批通过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抄告单为依据进行排序,逐个通知,逐项上报。列入全区年度计划的 31个项目已全部上报,上报农转用面积32.1960公顷,很好地完成了今年报批任务,给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在保障“五个一”工程建设中,专门抽调人员参加“重点工程拆征工作百日攻坚组”,在三个来月的时间内专职负责重点工程拆征工作。 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加大资源挖潜力度。为完成市政府下达龙湾区5500亩的土地整理和5100亩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进一步理顺项目立项、施工、验收等环节,分别对永兴街道土地整理项目、灵昆土地整理二期、海城街道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并大力协助永兴街道办事处开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进一步完善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保障建设石料供应。我区目前有15个生产性矿山企业,建筑用凝灰岩平均单个矿山年开采量在30万吨以上,矿山生产能力与重点工程等基本设施建设需求基本平衡,供求矛盾日趋合理。今年完成了对永中街道孙垟、坦头、白水、天河镇司南、海城石坦、瑶溪底岭下(南)、(北)7个普通建筑石料矿区的挂牌出让工作,资源总出让量1190.53万吨,有效保证全区各项工程建设对石料供应的需求。 (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完善和落实征地制度,保障农民权益。在征地报批过程中,严格依据《温州市市区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第69号令)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报批。认真执行征地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在征地报批前,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并把征地草签协议书和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列入征地报批的必备资料。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批准后,按规定进行“两公告一登记”,按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落实安置措施。严格执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5]63号)文件,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区参保人数已达2081人。加强与瑶溪镇龙东村、永胜村、雄心村的挂钩结对联系工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继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农村农民住房困难,疏导农村村民对住宅的需求。农村农民宅基地拆扩建共计收件120宗,土地面积9213.5平方米;已批准116宗,用地面积9042.0625平方米;新建住宅通过用地预审2宗。切实解决农村农民住宅和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合理补办违法用地。上报批准私人住宅历史遗留171件126间118套,用地面积9901.1015平方米;通过简易程序补办用地233件,用地面积4784.53平方米;上报补交40年出让金单位用地157件,用地面积482.42亩,已办结151件,用地面积463.721亩,补收出让金2218.528万元 。解决历史遗留工业厂房违章的补办,完成对位于上庄工业小区、海滨街道蓝田村等17宗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上报审批,涉及用地面积39.2074亩,其中农转用30.1213亩。 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积极落实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等举报的及时登记、及时查处、及时答复工作。今年共来信381件(重复件为113件),要信22件,均已调查并报结;区效能监察中心转来交办单21件,市文明创建办转来交办单39件,市、区长热线电话交办单35件,均已按时报结,报结率达100%;来访共8批/21人次,均已调查并予以答复,作出信访答复书28件,不予受理的3件。 加大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成《2006年龙湾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2006年度龙湾区地质灾害防治计划》的编制工作,由区府批转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编制全区地质灾害点的预防网络,建立地质灾害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监测,开展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27份,明确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设立警示牌,防患于未然。在汛期期间, 成立分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小分队,及时与区防汛办互通台风、地灾信息,成功防御台风4次,强降雨1次,转移人员30余人次,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万无一失。 根据龙湾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防治计划的要求,投入治理资金约250万元,今年已完成了永中街道坦头隆泰钢业厂后山滑坡崩塌、海城街道东岙东溪路17-23号民房后山崩塌、金岙至龙东拉沟公路两侧山体崩塌等3处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治理工程已顺利通过专家的验收;新发现的海城街道西一村安埠山东南侧山体滑坡隐患点,已列入龙湾区地质灾害治理计划,我局会同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实地踏勘和调查,目前正在勘查设计之中。天河镇新河村“万户避险(地质灾害)移民安置工程”已办妥移民安置地的计划立项、规划选址和征用土地农转用,总安置用地面积10.729亩,有关供地、规划和城建等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我局会同天河镇政府等单位选址筹建了一幢15间4层应急周转房,把重点危险区内的5户8间民房和生产厂房予以安置,并将移出的房屋予以查封,同时做好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状元镇大岙溪村田岙山体滑坡隐患由原珊溪水利工程指挥部拨款补助130万元,5户10间房屋已给予货币安置,1户3间房屋予以安排异地建房2间。目前只剩庙宇尚未搬迁。 (四)规划、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积极有序地开展全区矿产资源的规划、整顿和规范工作。 认真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工作。龙湾区目前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是非金属矿,其中甲类矿种主要有矿泉水、高岭土、花岗岩等;乙类矿种主要有普通建筑石料、宕碴等。在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有效地调整了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根据“禁采区关闭、限采区压缩、开采区集聚”的原则,对那些规模小、效益差、破坏环境严重的矿山,通过“关、停、并、转”等措施,对矿山数量进行压缩。经过宏观调控,圆满完成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的矿业结构和矿山布局的调整工作。 积极开展采矿权审批管理工作清理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矿山进行摸底排查,现有持证矿山企业都能按照其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有序开采,没有出现越界开采和非法转让的行为;对持证矿山企业的采矿权审批是否合法化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没有发现违法审批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的违法违纪现象。对其中2家矿山企业因供应温州半岛工程建设而行政授予无偿使用的采矿权,今年7月份全部实行挂牌方式进行有偿公开出让。 继续深入推进矿业权市场化建设。普通建筑石料矿区采矿权一律实行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今年率全市之先将采矿权出让工作全面进入市招投标中心操作,全区7宗采矿权在市招投标中心顺利挂牌出让,总成交额达2486万元。同时规范了采矿权价款的管理,做到“取之于矿、用之于矿”。 严格落实治理备用金制度和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落实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是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与7家采矿企业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书,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314万元,合同签订率和治理备用金征收面都达到100%,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投入资金50万元完成了对永中隆泰钢业后山废弃矿山的治理,并走出了一条投入力量多元化、治理资金来源多样化、企业自筹资金治理积极化的治理之路。 全面开展对建设项目的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分区情况的调查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四个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93号)的精神,今年4月份开始,向省厅报征的建设项目都要由地矿部门分别出具矿产无压覆证明和是否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的证明。分局严格按照《温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龙湾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的要求,经实地踏勘,调查核对,为116家企业单位的建设用地项目分别出具地质灾害分区证明和无矿产资源压覆证明。 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发[1999]392号和浙土资[2002]94号文件精神,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龙湾永中朱垟香茹养植场、龙湾标准厂房建设有限公司东门临时标准厂房工程、温州大道(开发区段)拓宽工程、温州市农业示范区旅游观光园杨梅观光苑建设工程、海军91765部队信息台建设工程场地等5项建设工程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灾害防范措施和建议逐个予以落实。加强对2005年龙湾区新墙体多孔粘土砖厂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的监管,要求业主严格按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进行整治,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带来的地质灾害隐患。 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规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23号令的规定,树立“发证必登记、发证先登记”的意识,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对5家矿山企业进行占用矿产储量登记工作,对甲类矿产高岭土进行了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全年收取采矿权出让金1175万元,治理备用金31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0.6万元,采矿权登记费0.16万元,资源补偿费52.795万元,做到严格依法征收,不多征、不漏收。 (五)夯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基础工作,切实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 扎实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动态巡查是掌握和控制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以基层管理所为责任单位,开展动态巡查,确保每周巡查不少于三次(其中一次必须为双休日时间),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少损失,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全年出动巡查1502次,出动人员4736人次,发现违法用地756宗,涉及面积383106平方米;现场制止746起,现场拆除15412平方米。 认真开展优环境的“三沿整治”。状元镇是我区“三沿”整治的重点,在该镇石坦村、三郎桥村、甘岙村、响动岩村和横街村的高速公路大桥下,存在大量的违章建筑、破旧构筑物及垃圾,严重影响了道路两侧的景观。我局积极协助区政府制定缜密计划,开展充分的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出动1000多人次,拆除各类违章建筑30000平方米,配合有关部门对状元镇辖区内主要路段的垃圾死角、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了绿化。 积极开展促平安的“铁网三号行动”。 根据温委办发[2006]97号通知和市局的部署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悬挂横幅标语20条,营造“铁网三号行动”的浓厚氛围。根据实施方案步骤要求,7个基层管理所对照2000年建所来的监察巡察台帐进行排摸,全区整理出违法用地企业1004个,违法建筑面积578695.62平方米,并对每个违法用地企业进行了实地核对。据统计,“铁网三号”行动进入整治阶段以来,全区共组织拆违15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9108.58平方米。 配合法院搞好强制执行工作。把申请法院执行作为一项硬措施工作来加以落实,真正体现法的威力,依法惩办土地违法行为。我局配合区人民法院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申请法院执行81件,已执行完毕16件。 (六)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努力争创国土资源新形象。 认真组织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主题教育活动。分局机关及各所营造学习氛围,建立学习制度,强化学习效果,加大干部职工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力。11月9日至11日,分局举办了二期国土资源管理实务培训,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业务、法律、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谐社会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学习郑培民、郑九万等人先进事迹。推行中层干部竞岗轮岗制度,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竞争上岗8人,轮岗8人,中层干部竞岗轮岗面达76.2%。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撰写调研报告活动,扎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在市局组织的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调研论文评选中,张亦松的《论城市发展中的土地问题及对策》和胡斌的《浅析共用宗地土地登记》获一等奖,另有两篇文章获鼓励奖,分局获优秀组织奖。不断健全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和时效承诺等十项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推行“阳光作业”,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制订《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方案》,分局与各所(科室)签订党风廉政、监察巡查、信访等工作责任书,建立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网络。组织中层干部赴金华浙江省第五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观看“浙江省反腐倡廉成果展览”,开展“读书思廉”;实行廉洁自律警示制度,提前打好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的廉政招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分局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调查摸底等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遏制国土资源管理中商业贿赂行为的产生,努力创建“廉洁国土”。检查出让土地184宗,涉及土地163.08公顷;采矿权14个,出让价款1039万元,没有发现存在商业贿赂问题。 落实效能整改意见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结合“效能革命”四条禁令,部、厅工作禁令要求,分局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督查活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自觉接受“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根据效能办反馈的社会各界12条意见,分局将责任落实到科(所)到人,及时进行调查研究,限时拿出整改措施,并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反思和讨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开展了区效能投诉中心转来投诉件的清查梳理工作,对涉及服务态度不佳、办事时效超时的3件行政效能投诉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理,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向当事人道歉。 以文明所建设为基础抓好文明机关创建。结合“两提高一降低”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分局机关及各所开展了“节约型科室(管理所)”的创建活动。文明所创建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文明所创建的日常管理及评比工作,抓好基层所窗口建设,切实纠正态度刁蛮、工作方式简单化等现象。基层各管理所主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便民、为民、利民服务活动,管理所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执法形象有了较大的改善。永中管理所获得区“文明服务窗口单位”称号。 (七)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 逐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依托市局完善办公自动化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地籍管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的信息化水平。完成用地项目库的建设,分用地预审、征地、供地三个库,采用统一的编号,一个项目审批结束后,汇总存档,保证了用地审批工作的流畅,提高了办事效率。积极运用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系统进行用地审批和批后管理工作。在今年的用地报批中,共使用区位图300张,万分之一标准分幅现状图228张,保证了用地报批的顺利进行。 强化土地登记规范化的建设,促进地籍科学管理。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证土地登记的合法性、有效性,保持每宗土地登记 “权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材料齐全、程序到位”。今年共审核土地登记5709宗,其中设定登记1533宗,变更登记2801宗,遗失补证195宗,查封及解除查封登记20宗,抵押登记670宗,注销登记490宗。对2.5万宗换证的地籍档案整理归档。受理土地权属纠纷7件,解决5起历史遗留疑难问题和1起土地纠纷(1起正处在调解之中),配合市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13起。对200家企业进行了地籍测量,对50宗违章用地进行了测量,对62家企业进行了界桩放样,测量费及界桩费收入185.7万元。认真开展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在永中街道新联村和灵昆镇上岩头村试点的基础上,现已进入瑶溪镇南山村进行农用地试点的地籍调查阶段。状元管理所获得了全国地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严格财务管理,节约行政成本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收费管理。认真编制财务预算,严格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外出学习培训、办公用品购置等都严格按有关审批规定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公物使用实行购置与分发分离,公车实行专人驾驶、IC卡定点加油、节假日入库停放制度。健全公物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合理开支各项费用,减少行政成本支出,创建节约型机关。认真开展了国土资源涉农收费项目的检查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落实后勤服务,强化后勤保障。不断加强对外宣传交流服务,出刊土地日专刊《龙湾国土资讯》,被《温州日报》、市国土资源通讯等录用政务信息38篇(条);接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考察团等单位的参观交流。认真办理人大议案10件、政协提案1件。认真抓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档案装订有序进行,对外查询规范便捷,对内、外年提供查询约15000人次。积极做好国土资源统计工作,积累国土资源管理各类数据。工会、共青团、技协开展了到泰顺等地进行扶贫济困助学行动。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井然有序。 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龙湾国土资源分局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学习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努力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为龙湾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为基础,提高国土资源的保护和保障能力。 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处理好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建设用地,有效平衡土地供需关系,缓解龙湾区用地供需矛盾;妥善协调保护耕地与保障经济的关系,改革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方式,促进龙湾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合理开展规划局部调整工作,用足浙政办[2006]12号文件确定的政策,对我区在规划修编期间将要实施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项目和全部占用非耕地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可以调整的,一次给予编制规划修改方案,并作好听证、方案论证等工作,确保规划调整工作公开、透明进行。 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按照国发31号文件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的要求,完善和落实区、镇政府(街道)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度。今年,按照《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对各市当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继续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明确村委会主任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村级基本农田保护的主要责任人,真正做到基本农田保护的面积、地块、人员、措施四落实,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贯彻浙土资发[2006]31号规定,继续明确农转用规划审查的责任,加强对拟转用地块规划功能审查,对不符规划的确需利用地块,严格按照浙办发[2006]12号、浙土资办[2006]74号文件规定上报规划局部修改,批准后再上报农转用手续。依照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申报用地,控制用地规模,将有限用地指标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和社会经济发展中薄弱环节建设项目。 切实加大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把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当作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省政府最近出台的有关鼓励政策,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力措施,配合各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做好立项报批材料准备工作,研究解决各项目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按时完成任务。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把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关,严禁一户多基,少批多占、未批先占和占用耕地建房;要以落实耕地补充责任为目的,鼓励农民复垦宅基地;促进集体建设用地高效利用。积极开展土地利用的开发潜力和深度发展空间可行性分析研究,如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实施村庄规划,改变农村村庄用地分散、零乱的布局,打破原有思路,向山坡地、海涂和水域要地。 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省政府“四个不批,一个保障”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依法征地,认真做好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保障对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途径,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和征地调节资金、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落实保障资金,努力做到即征即保。争取组织几次全区村干部征地政策培训,宣传征地政策。 (二)以继续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契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 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管理所的监管作用;组织对持证矿山开采的监督,加强矿山开采的日常巡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有序进行。 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按照“生态温州、绿色龙湾”的要求,结合“生态市”建设工作,着手编制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力争完成1-2处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龙湾区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立地质灾害灾情速报、险情巡查、汛期值班、防灾明白卡和应急调查制度,健全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群防体系和地灾防治网络,加快推进“万户避险(地质灾害)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力争完成海城街道西一村安埠山东南侧山体滑坡隐患的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为载体,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依法行政的力度。 继续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对现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干部带头违法的,要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论面积多少,都要从快、从重、从严依法处理。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办案质量,着重在证据的取得和使用及相互应证上;着重在加快办案速度,及时结案、归档上。 认真处理历史遗留和专项行动排摸出的土地违法案件。以基层管理所为单位,对历史遗留的案件,重新进行调查核实,报分局集体审议后做出处罚决定;对已排摸出的案件要落实经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完成。 把重视报结变为重视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凡信访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办,妥善予以解决。要有效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确保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尽可能使事情解决在萌芽阶段。 继续开展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利用“6.25土地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用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事去警示人,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咨询、宣传活动,使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以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主题教育活动为依托,继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对外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力度,围绕国土资源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农户(企业),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梳理和排查一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列出一批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尽量创造条件,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效率,真正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继续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和群众“评议满意不满意单位”的创建工作。以文明管理所评比考核为基础,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探索推行导办服务、延伸服务等一批新的服务形式,努力规范从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严守职业纪律,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推进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牢固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创新国土资源文化的形式载体,积极探索有国土资源管理特色的廉政文化、和谐文化、法制文化的建设活动。 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托“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主题教育活动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的继续开展和深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紧紧扭住“一把手”工程不放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网络,建立有效预防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继续推进干部职工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工程。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前,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以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为目的,抓出有国土资源特色的基础业务性工作。 规范土地登记,强化地籍管理。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的质量和发证率,争取通过省厅的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在2006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开展地籍图修测和补测,对已完成地形图测量的,对照《浙江省城镇数字化地籍调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快权属调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土地登记网络流程审核与实体档案审核相结合的成果,推进土地登记档案的信息化工作。 抓好其它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市局财务审批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使用好各项资金。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加强对外宣传与交流。做好工会、共青团、技协、档案管理、扶贫和双拥等各项基础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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