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2021-28967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政办发〔2009〕6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WD01-2009-0006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龙湾区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以下简称“两免”),促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全面实施,降低婴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两免”服务的重要意义
婚检、优生检测是保障母婴健康、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首要防线,也是预防疾病、维系婚姻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实施“两免”服务是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减轻群众医疗保健费用负担的具体措施,也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对提高我区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服务对象
(一)免费享受婚检的服务对象: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区,并在本区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均可享受免费婚检服务。
(二)免费享受优生检测的服务对象:具有本区户籍且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待孕妇女。
三、服务程序
(一)免费婚检的程序:婚姻登记时,婚检当事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凭《申请表》到区妇幼保健所接受免费婚检服务。
(二)免费优生检测的程序:符合免费优生检测条件的待孕妇女可自愿凭身份证、结婚证《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在户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领取《育龄妇女优生检测免费卡》,到所在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或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接受免费优生检测服务。
四、服务项目
(一)免费婚检服务项目: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阴道分泌物检查,梅毒筛查,淋病筛查,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肝功能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测定,胸部X线摄影检查(含片费),B超常规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具体男女检查项目见附件1、2)
(二)免费优生检测服务项目:优生检测、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和指导、咨询。
1.“优生四项”检测。对服务对象的血液样本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主要是“优生四项”,即弓形体检测、风疹病毒混合型检测、巨细胞病毒检测和单纯疱疹病毒的病原体检测等。
2.优生优育指导。为服务对象提供科学、可靠的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如孕期卫生保健、产前营养方案、产褥期卫生指导、计划生育等知识咨询服务。
五、经费来源、标准及结算支付方法
(一)经费来源。“两免”服务所需经费除省、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并确保此项经费专款专用。
(二)结算标准。免费婚检235元/对;优生检测110元/人。
(三)经费结算支付办法。按照实报实销原则,“两免”服务实施机构凭已接受服务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及《育龄妇女优生检测免费卡》向区卫生局和区人口和计生局每季度呈报结算一次。
六、组织实施
我区的免费婚检服务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龙湾区妇幼保健所承担检查任务;免费优生检测由区人口和计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承担检查任务,各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与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共同采集检测标本。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妇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全力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两免”服务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生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和有关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婚检的意义,增强群众婚检意识;督促、指导妇幼保健站做好免费婚检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定期统计分析婚检率、疾病检出率等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人口和计生部门:负责印制免费优生检测卡;充分利用人口计生部门的管理服务网络、各级人口学校和宣传阵地的作用,牵头组织开展“两免”服务宣传,增强群众婚检、优生检测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和参与免费婚检、优生检测服务;会同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两免”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三)民政部门:配合做好“两免”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定期向区人口和计生部门通报婚姻登记信息。
(四)财政部门:负责将“两免”服务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五)妇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婚检、优生检测重要性,增强群众的婚检、优生检测意识。
附件1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及结算指导价
男性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及结算指导价
序 号 | 项 目 |
1 | 询问病史、体格检查 |
2 | 血常规 |
3 | 尿常规 |
4 | 血型 |
5 | 血糖 |
6 | 梅毒筛查 |
7 | 淋病筛查 |
8 |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 |
9 | 肝功能检测 |
10 | 乙肝表面抗原测定 |
11 | 胸部X线摄影检查(含片费) |
12 | B超常规检查 |
13 | 婚前卫生指导 |
经费结算指导标准 | 115.00 |
附件2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及结算指导价
女性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及结算指导价
序 号 | 项 目 |
1 | 询问病史、体格检查 |
2 | 血常规 |
3 | 尿常规 |
4 | 血型 |
5 | 血糖 |
6 | 阴道分泌物检查 |
7 | 梅毒筛查 |
8 | 淋病筛查 |
9 |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 |
10 | 肝功能检测 |
11 | 乙肝表面抗原测定 |
12 | 胸部X线摄影检查(含片费) |
13 | B超常规检查 |
14 | 婚前卫生指导 |
经费结算指导标准 | 120.00 |
索引号 | 001008003002/2021-28967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政办发〔2009〕6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WD01-2009-0006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龙湾区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以下简称“两免”),促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全面实施,降低婴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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