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7/2008-16530 |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区安监局 |
生成日期 | 2008-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确保我区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如危险化学品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能够得到及时救援、迅速控制,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快速、高效、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龙湾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本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全区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废弃等多个环节;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613690-92),龙湾区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八大类;主要涉及到化工、石化、医药、皮革、冶金、民航、公路、农业、环保等行业和领域。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复杂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等特点,使得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废弃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漏,就会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式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后果十分严重。
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特点:
1、集中性:从区域规划角度考虑,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相对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易于产生连锁反应。例如龙东化工区就集中了大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2、多样性:我区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行业面广,企业数量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
3、污染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环境污染,有时对环境的影响时间会很长,潜在危害更为严重。例如:电镀、拉丝、拉管、合成革等行业。
4、典型性:机场油库,中石油油库,状元油库,港口石化,化工储运码头等大型油库及危险化学品储运码头成为龙湾区危险化学品大储量的典型。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一)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有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等组成。总指挥:区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区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区府办、区经贸局、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分局、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等部门。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批准现场救援方案,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组织现场抢救。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府办: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及时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区安监局: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负责立即启动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向气象部门咨询气象资料,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3、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搜救伤员。
5、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向指挥部报告伤员救治进展情况。
7、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8、区质监分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9、区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0、区经贸局:负责制订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保障。
11、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2、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按照指挥部部署,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1、报告程序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出现危险化学品重大险情,发现人员要立即报告:(1)、向事故单位或事故现场负责人报告。(2)、直接拨打电话报区府办、区安委办、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3)、报告人要报告事故现场位置、事故情况和本人姓名。
2、救援程序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报告,并按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控制危险源,组织职工自救,同时指定专人向区指挥部随时报告灾情变化情况。
(2)、区指挥部一旦决定启动全区救援预案,各部门、各救援小组必须服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救援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损坏。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附件三)。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具体可根据专家组提供的建议或参照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附件四)。
(四)警报与紧急公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严重程度,区指挥部进行应急广播,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传播紧急事故的有关重要信息,避免在事故周围区域的人群引起恐慌。
(五)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专家组:负责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救援方案,应急措施等供区指挥部决策的专业建议,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附件二)。
2、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负责现场灭火、现场搜救伤员、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区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3、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区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由区卫生局负责。
4、安全疏散、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区公安分局、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成,由区公安局负责。
5、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区经贸局、区供销社、区交通局组成,由区经贸局负责。
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区环保局、区卫生局组成,由区环保局负责。
7、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公众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向公众和社会发布准确的事故信息,公布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政府已采取的措施。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该组由区府办、区委宣传部、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成,由区府办负责。
8、现场恢复组:负责将事故现场恢复至一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包括撤点、撤离和交接程序,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重新进入和人群返回的程序,现场清理和公共设施的基本恢复,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事故调查和后果评价。该组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环保局组成,由区安监局负责。
五、教育、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经批准发布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预案的宣传贯彻,进行预案的培训,落实和检查各自部门的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的演练,使预案有机地溶入到我区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其他预案一并执行。
七、附件
一、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二、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专家组成员名单。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四、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附件一: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职 务 | 姓 名 | 单 位 及 职 务 | 电 话 |
总指挥 | 陈玲玲 | 区人民政府区长 | 86968601 |
副总指挥 | 张光羽 |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86968608 |
成员单位 | 孙方忠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86968615 13705779812 |
郭建超 |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 86966802 15857716699 | |
郑光泽 |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 86968101 13600661888 | |
吴向兵 | 区经贸(交通)局局长 | 86968720 13806550313 | |
钱玉华 | 区安监局局长 | 86968525 13705773177 | |
杨乃亢 |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 86389006 13905771150 | |
徐长林 | 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 86351380 13706668750 | |
王佳杰 |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 86351119 13806873360 | |
张良飞 | 区卫生局局长 | 86387598 13868575555 | |
李道钮 | 区环保局局长 | 86968301 13806621686 | |
黄振绍 | 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 86891968 13777779678 | |
林 钢 | 区总工会主席 | 86966855 13857797118 |
附件二: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 名 | 任职单位及职务 | 职 称 | 专业特长 | 联系电话 |
高孝廉 | 温州清明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 教授级 高 工 | 有机合成、危化品管理 | 86650258 13906634029 |
郑湘松 | 温州市化工市场有限公司 安全顾问 | 危化品评审员工程师 | 分析化学、危化品管理 | 88624223 13705884032 |
叶榛富 | 原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任科员 | 工程师 | 工业气体 | 13075738115 |
夏定松 | 温州市工业设计院 院长顾问 | 高级 工程师 | 石油化工 设计 | 13706672201 13017862656 |
胡建国 | 浙江长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 高 级 工程师 | 石油 天燃气 | 86873738 13506514236 |
周志强 | 温州天盛电化有限公司 安全处处长 | 工程师 | 化工工艺 工业气体 | 86552462 13587652308 |
谢 毅 | 中石化温州石油分公司 副总经理 | 工程师 | 成品油 | 88340499 13906639101 |
附件三: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的可能。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附件四: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和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2)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因人员。
(3)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7)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8)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9)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10)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1)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m2)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5)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6)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7/2008-16530 |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区安监局 |
生成日期 | 2008-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确保我区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如危险化学品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能够得到及时救援、迅速控制,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快速、高效、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龙湾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本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全区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废弃等多个环节;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613690-92),龙湾区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八大类;主要涉及到化工、石化、医药、皮革、冶金、民航、公路、农业、环保等行业和领域。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复杂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等特点,使得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废弃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漏,就会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式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后果十分严重。 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特点: 1、集中性:从区域规划角度考虑,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相对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易于产生连锁反应。例如龙东化工区就集中了大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2、多样性:我区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行业面广,企业数量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 3、污染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环境污染,有时对环境的影响时间会很长,潜在危害更为严重。例如:电镀、拉丝、拉管、合成革等行业。 4、典型性:机场油库,中石油油库,状元油库,港口石化,化工储运码头等大型油库及危险化学品储运码头成为龙湾区危险化学品大储量的典型。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一)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有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等组成。总指挥:区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区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区府办、区经贸局、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分局、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等部门。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批准现场救援方案,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组织现场抢救。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府办: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及时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区安监局: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负责立即启动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向气象部门咨询气象资料,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3、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搜救伤员。 5、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向指挥部报告伤员救治进展情况。 7、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8、区质监分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9、区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0、区经贸局:负责制订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保障。 11、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2、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按照指挥部部署,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1、报告程序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出现危险化学品重大险情,发现人员要立即报告:(1)、向事故单位或事故现场负责人报告。(2)、直接拨打电话报区府办、区安委办、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3)、报告人要报告事故现场位置、事故情况和本人姓名。 2、救援程序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报告,并按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控制危险源,组织职工自救,同时指定专人向区指挥部随时报告灾情变化情况。 (2)、区指挥部一旦决定启动全区救援预案,各部门、各救援小组必须服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救援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损坏。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附件三)。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具体可根据专家组提供的建议或参照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附件四)。 (四)警报与紧急公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严重程度,区指挥部进行应急广播,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传播紧急事故的有关重要信息,避免在事故周围区域的人群引起恐慌。 (五)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专家组:负责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救援方案,应急措施等供区指挥部决策的专业建议,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附件二)。 2、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负责现场灭火、现场搜救伤员、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区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3、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区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由区卫生局负责。 4、安全疏散、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区公安分局、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成,由区公安局负责。 5、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区经贸局、区供销社、区交通局组成,由区经贸局负责。 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区环保局、区卫生局组成,由区环保局负责。 7、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公众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向公众和社会发布准确的事故信息,公布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政府已采取的措施。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该组由区府办、区委宣传部、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成,由区府办负责。 8、现场恢复组:负责将事故现场恢复至一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包括撤点、撤离和交接程序,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重新进入和人群返回的程序,现场清理和公共设施的基本恢复,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事故调查和后果评价。该组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环保局组成,由区安监局负责。 五、教育、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经批准发布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预案的宣传贯彻,进行预案的培训,落实和检查各自部门的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的演练,使预案有机地溶入到我区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其他预案一并执行。 七、附件 一、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二、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专家组成员名单。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四、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附件一: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附件二: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专家组成员名单
附件三: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的可能。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附件四: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和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2)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因人员。 (3)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7)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8)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9)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10)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1)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m2)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5)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6)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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