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2/2008-19203 |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08-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计划局关于龙湾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龙政办[2005]20号)要求,结合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根据我区建设“平安龙湾”、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再就业培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切实做好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发展现状
1、主要成绩
在“十·五”期间,落实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制定和完善包括再就业税收优惠、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政策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导向机制,《再就业优惠证》基本上做到了应发尽发。建立了再就业专项基金的筹集和发放机制,从2003年开始我区的再就业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累计区级财政共已安排再就业基金350万元。加快建立镇(街道)、社区的就业援助平台,目前全区10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其中10个镇(街道)中的19个社区配备了劳动保障专管员,通过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灵活就业等形式,累计帮扶、援助53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积极培育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04年底,各类职介服务机构达到32家,“十五”前四年累计成功介绍近20万人次就业,职介成功率保持40%左右。以失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和剩余农村劳动力为主要对象,全面启动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到目前已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1.6万人。全区社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2004年底从业人员达到14.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将近11.99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4.5万和4.4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调整为16.6:63.8:19.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据统计,“十五”前四年新增就业岗位1.4万个,实现再就业28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500人,再就业培训1000人。
2、存在问题
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企业“招工难”普遍存在,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工严重短缺,全区3129家制造型企业的12.99万从业人员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的人数不过278人,岗位缺口达到1112人。老的劳动力市场已不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发展的要求,全区缺少一个规模较大、手段先进、功能完备,集职业介绍、技术工人交流、就业再就业培训于一体的劳动力中心市场。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和全方位的职业培训体系亟待完善。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现代化滨海城区建设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发展的办法,努力把市场机制调节与政策促进作用结合起来,把扩大就业总量与解决结构性矛盾结合起来,把解决城镇就业问题与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结合起来,把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以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具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就业人口总量达到21万人,五年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实现再就业3500人,新增公益型就业岗位1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以内。
—— 就业结构性矛盾得到缓解,初级技工以上的技能人数五年增加1.8万人,高技能人才数增加1560人,职业资格证书持有比例达到80%,第三产业从业比例上升为32.4%。
——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 5万人,第一产业从业比例下降到8.6%。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信息联网,建成一个符合“新三化”要求的就业公共服务中心(基地),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全程服务”。
——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鉴定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以市级的职院技校等公共培训基地为依托、以本区技校职校为主体、以社会性职业培训机构为辅助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区级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工作重点
——贯彻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职责。要针对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灵活化,在劳动关系、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方面制定区级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就业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和再就业资金投入,扩大再就业基金的筹集渠道,区政府的财政应将每年新增长的财政收入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就业和再就业,在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中,将资金向农村、向被征地农村倾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对经济欠发达镇(街道)予以资助,帮助困难镇(街道)解决就业资金不足问题。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坚持“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相结合,面向全体劳动者,建立和完善与发展经济良性互动的岗位开发机制,政策衔接配套、资金制度性安排的政策促进机制,困难群体再就业的长效帮扶机制,失业监测和失业预警的超前预控机制,社会保险、工资收入与就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和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加快建立就业服务对象社会化新机制,将失地失业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等的就业问题与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一并考虑,一并研究,一并规划。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监测评估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制度和失业率预警预报制度等。
——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要打破城乡界限,消除身份、性别等各种歧视行为,制定和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管理办法;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坚决纠正一些行业、企业中存在的对劳动者的身份歧视,保障劳动者人人拥有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选择就业的平等权利。进一步消除造成城乡就业分割的障碍,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及信息网络,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为方便的就业信息,促进流动就业。要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服务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大力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素质培训,为他们外出务工在城市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通过依托市级的职院技校等公共培训基地、努力引进外地社会化办学的职业学校进行分校设点等形式,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培训。
——加快就业服务基地建设
按照“新三化”要求,加快区就业服务基地建设。为形成与我区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网络健全的劳动力市场,从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各镇(街道)的地理位置来考虑,要在永中街道新城村建立一个较有影响、规模较大、手段先进、功能完备的劳动力就业服务基地。该基地占地15亩,建筑面积(含地下车库1610平方米)11586平方米,其中培训大楼6844平方米,技能人才大楼3112平方米,总投资1845万元(区政府投资600万元,争取市财政投资1000万元,自筹245万元)。现已办理土地供地手续,进入招投标阶段,力争2005年底进场施工,2007年底竣工。该基地建成后,预计迁入永强片职业介绍所20余家,每年举办20次技术工人交流会,职业介绍人数10万余人,培训各类工种8000余人,达到全区培训人数的50%以上,使其成为我区职业介绍、技术工人交流、就业再就业培训的中心基地。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从劳动者需求出发,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快建立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全程服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二级管理,即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保证办公场地、人员和设施配备,并实现“新三化”;三级网络,即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计算机联网,就地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程服务,即将网络建设延伸到全区150多个村(社区),使“择业就在家门口”成为现实。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要对照“六到位”和“三化”要求加快建设,着手建立三大数据库,即全区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求职人员数据库、用工信息数据库,夯实失业人员管理、就业再就业统计等基础工作,贴近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基地建设,建成“一站式”综合就业服务场所并实现信息联网,特别是区本级的就业服务基地要在规模和硬件设施建设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提升功能,扩大影响力,带动传统的劳动力市场向规范化、综合性、现代化方向发展。要引导合理布局劳动力市场网络,加强工业集聚区域、立足服务于小城镇建设和城乡接合部的网点建设,逐步建立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要加大公益性职业介绍力度,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的要求,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创建信誉好、效率高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示范窗口。要加强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建设
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健全培训网络,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大力加强公共培训机构建设,鼓励用人单位、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依托培训质量较高、促进转移就业效果显著的职业培训机构定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1-2个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开展特色培训,有针对性地服务培训对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联系龙湾行业经济发展之实际,合理、科学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认真制订鼓励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各类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与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按需定向培训。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失土农民培训经费实行政府投入机制,对参加培训的失土农民实行补贴或奖励。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在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时,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年龄及不同家庭背景的培训者的特点,注重培训内容的科学化,突出针对性教学,帮助他们学会求职技巧并掌握1-2门劳动技能。
——推进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育
大力发展初级和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的培养,做大做强技工学校,以温州职教园区建设依托,进一步优化职教资源,根据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和就业为导向设置相关专业,鼓励校企联合办学、引进市外大专院校联合办学模式,重视创建品牌和增强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推进高职院校职业能力鉴定工作,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围绕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强化质量、创新模式、扩展规模,直接有效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
——完善再就业援助体系
建立再就业援助体系是解决困难群体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保障。要健全工作网络,开发社区就业资源,大力发展社区服务。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申请、承诺服务、就业协作服务等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贴近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收集制度,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援助。
——加大失业保险金扩面征缴力度
强化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是提高失业保险基金自我平衡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确保失业保险金发放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在“十一·五”期间做到失业保险全覆盖,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使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调控失业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功能,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贡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就业体系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体系建设纳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切实加强对就业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有条不紊地推进 “十一·五”专项规划的实施以及建设项目的落实。要成立就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保障资金、人员以及政策措施的及时到位。要强化就业体系工作责任管理,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和考核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奖惩分明,有效增强相关部门以及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平台建设,提高就业体系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就业体系服务网络,适应就业再就业新形势,提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区本级、镇(街道)、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真正将服务做到全社会每个成员,彻底改变目前服务机构规模小、覆盖面窄以及部分场所不归自己所有引起诸多不便的状况。建立全区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与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社区劳动保障所和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连接,为全区用人单位的岗位招聘、劳动者个人求职等提供一体化服务;以网络为依托,重构和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严密的基金监督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就业体系服务水平
适应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壮大各类就业再就业人才队伍,注重基层劳动保障人才队伍的扩充。要根据机构服务范围,确定人员数量,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配备,要选派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当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逐步调整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就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人才学习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综合素质,在全系统内部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活动,全面加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把握能力,做到心中有政策,实践有方法,以适应就业工作内容不断调整需要,切实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效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决策能力
鼓励开展基础调研工作,深入基层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对如何扩大就业再就业、如何改善机构能力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较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加强本地就业体系理论研究,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的科研新体制,充分发挥现有科研人员作用,抓住本地亟待研究解决的就业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综合性、关键性重大课题的研究,为决策科学化提供支持,推动就业体系的建设。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2/2008-192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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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08-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计划局关于龙湾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龙政办[2005]20号)要求,结合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根据我区建设“平安龙湾”、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再就业培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切实做好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发展现状 1、主要成绩 在“十·五”期间,落实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制定和完善包括再就业税收优惠、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政策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导向机制,《再就业优惠证》基本上做到了应发尽发。建立了再就业专项基金的筹集和发放机制,从2003年开始我区的再就业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累计区级财政共已安排再就业基金350万元。加快建立镇(街道)、社区的就业援助平台,目前全区10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其中10个镇(街道)中的19个社区配备了劳动保障专管员,通过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灵活就业等形式,累计帮扶、援助53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积极培育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04年底,各类职介服务机构达到32家,“十五”前四年累计成功介绍近20万人次就业,职介成功率保持40%左右。以失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和剩余农村劳动力为主要对象,全面启动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到目前已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1.6万人。全区社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2004年底从业人员达到14.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将近11.99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4.5万和4.4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调整为16.6:63.8:19.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据统计,“十五”前四年新增就业岗位1.4万个,实现再就业28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500人,再就业培训1000人。 2、存在问题 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企业“招工难”普遍存在,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工严重短缺,全区3129家制造型企业的12.99万从业人员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的人数不过278人,岗位缺口达到1112人。老的劳动力市场已不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发展的要求,全区缺少一个规模较大、手段先进、功能完备,集职业介绍、技术工人交流、就业再就业培训于一体的劳动力中心市场。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和全方位的职业培训体系亟待完善。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现代化滨海城区建设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发展的办法,努力把市场机制调节与政策促进作用结合起来,把扩大就业总量与解决结构性矛盾结合起来,把解决城镇就业问题与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结合起来,把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以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具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就业人口总量达到21万人,五年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实现再就业3500人,新增公益型就业岗位1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以内。 —— 就业结构性矛盾得到缓解,初级技工以上的技能人数五年增加1.8万人,高技能人才数增加1560人,职业资格证书持有比例达到80%,第三产业从业比例上升为32.4%。 ——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 5万人,第一产业从业比例下降到8.6%。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信息联网,建成一个符合“新三化”要求的就业公共服务中心(基地),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全程服务”。 ——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鉴定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以市级的职院技校等公共培训基地为依托、以本区技校职校为主体、以社会性职业培训机构为辅助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区级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工作重点 ——贯彻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职责。要针对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灵活化,在劳动关系、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方面制定区级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就业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和再就业资金投入,扩大再就业基金的筹集渠道,区政府的财政应将每年新增长的财政收入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就业和再就业,在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中,将资金向农村、向被征地农村倾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对经济欠发达镇(街道)予以资助,帮助困难镇(街道)解决就业资金不足问题。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坚持“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相结合,面向全体劳动者,建立和完善与发展经济良性互动的岗位开发机制,政策衔接配套、资金制度性安排的政策促进机制,困难群体再就业的长效帮扶机制,失业监测和失业预警的超前预控机制,社会保险、工资收入与就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和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加快建立就业服务对象社会化新机制,将失地失业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等的就业问题与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一并考虑,一并研究,一并规划。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监测评估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制度和失业率预警预报制度等。 ——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要打破城乡界限,消除身份、性别等各种歧视行为,制定和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管理办法;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坚决纠正一些行业、企业中存在的对劳动者的身份歧视,保障劳动者人人拥有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选择就业的平等权利。进一步消除造成城乡就业分割的障碍,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及信息网络,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为方便的就业信息,促进流动就业。要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服务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大力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素质培训,为他们外出务工在城市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通过依托市级的职院技校等公共培训基地、努力引进外地社会化办学的职业学校进行分校设点等形式,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培训。 ——加快就业服务基地建设 按照“新三化”要求,加快区就业服务基地建设。为形成与我区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网络健全的劳动力市场,从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各镇(街道)的地理位置来考虑,要在永中街道新城村建立一个较有影响、规模较大、手段先进、功能完备的劳动力就业服务基地。该基地占地15亩,建筑面积(含地下车库1610平方米)11586平方米,其中培训大楼6844平方米,技能人才大楼3112平方米,总投资1845万元(区政府投资600万元,争取市财政投资1000万元,自筹245万元)。现已办理土地供地手续,进入招投标阶段,力争2005年底进场施工,2007年底竣工。该基地建成后,预计迁入永强片职业介绍所20余家,每年举办20次技术工人交流会,职业介绍人数10万余人,培训各类工种8000余人,达到全区培训人数的50%以上,使其成为我区职业介绍、技术工人交流、就业再就业培训的中心基地。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从劳动者需求出发,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快建立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全程服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二级管理,即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保证办公场地、人员和设施配备,并实现“新三化”;三级网络,即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计算机联网,就地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程服务,即将网络建设延伸到全区150多个村(社区),使“择业就在家门口”成为现实。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要对照“六到位”和“三化”要求加快建设,着手建立三大数据库,即全区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求职人员数据库、用工信息数据库,夯实失业人员管理、就业再就业统计等基础工作,贴近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基地建设,建成“一站式”综合就业服务场所并实现信息联网,特别是区本级的就业服务基地要在规模和硬件设施建设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提升功能,扩大影响力,带动传统的劳动力市场向规范化、综合性、现代化方向发展。要引导合理布局劳动力市场网络,加强工业集聚区域、立足服务于小城镇建设和城乡接合部的网点建设,逐步建立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要加大公益性职业介绍力度,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的要求,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创建信誉好、效率高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示范窗口。要加强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建设 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健全培训网络,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大力加强公共培训机构建设,鼓励用人单位、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依托培训质量较高、促进转移就业效果显著的职业培训机构定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1-2个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开展特色培训,有针对性地服务培训对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联系龙湾行业经济发展之实际,合理、科学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认真制订鼓励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各类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与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按需定向培训。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失土农民培训经费实行政府投入机制,对参加培训的失土农民实行补贴或奖励。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在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时,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年龄及不同家庭背景的培训者的特点,注重培训内容的科学化,突出针对性教学,帮助他们学会求职技巧并掌握1-2门劳动技能。 ——推进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育 大力发展初级和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的培养,做大做强技工学校,以温州职教园区建设依托,进一步优化职教资源,根据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和就业为导向设置相关专业,鼓励校企联合办学、引进市外大专院校联合办学模式,重视创建品牌和增强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推进高职院校职业能力鉴定工作,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围绕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强化质量、创新模式、扩展规模,直接有效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 ——完善再就业援助体系 建立再就业援助体系是解决困难群体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保障。要健全工作网络,开发社区就业资源,大力发展社区服务。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申请、承诺服务、就业协作服务等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贴近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收集制度,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援助。 ——加大失业保险金扩面征缴力度 强化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是提高失业保险基金自我平衡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确保失业保险金发放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在“十一·五”期间做到失业保险全覆盖,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使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调控失业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功能,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贡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就业体系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体系建设纳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切实加强对就业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有条不紊地推进 “十一·五”专项规划的实施以及建设项目的落实。要成立就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保障资金、人员以及政策措施的及时到位。要强化就业体系工作责任管理,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和考核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奖惩分明,有效增强相关部门以及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平台建设,提高就业体系保障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就业体系服务水平 适应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壮大各类就业再就业人才队伍,注重基层劳动保障人才队伍的扩充。要根据机构服务范围,确定人员数量,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配备,要选派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当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逐步调整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就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人才学习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综合素质,在全系统内部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活动,全面加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把握能力,做到心中有政策,实践有方法,以适应就业工作内容不断调整需要,切实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效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决策能力 鼓励开展基础调研工作,深入基层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对如何扩大就业再就业、如何改善机构能力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较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加强本地就业体系理论研究,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的科研新体制,充分发挥现有科研人员作用,抓住本地亟待研究解决的就业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综合性、关键性重大课题的研究,为决策科学化提供支持,推动就业体系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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