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02/2008-19201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龙湾区
生成日期 2008-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工作“十一五”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2008-04-01 09:38:11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 字体:[ ]

龙湾区民政“十一五”专项规划

(2006-2010)

 

  我区民政“十一五”规划是在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树立科学发展观要求后的第一年五年规划,也是区委、区政府提出实施“主攻三产、提升二产、优化一产”发展战略建设“平安龙湾”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计划局关于龙湾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龙政办〔200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政事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 的指导下,全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规范管理,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积极探索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新路子,初步建立了社会福利、灾害救助、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公共事务管理等五大民政体系,全区民政工作总体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各项民政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为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支持国防和国队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龙湾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取得进展。基本建立起

  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2)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基本完成了地名数据库建库工作,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全面完成。完成了镇(街道)所在地和机场大道沿线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3)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双重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大力发展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民间组织。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确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使他们依法登记,合法运营。

  2、社会福利体系

  (1)社会福利社会化事业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局《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基本建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服务网络。积极完成“星光计划”。

  (2)老龄事业发展加快。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动员全社会力量,督促成员单位为老年人办实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我市老龄事业的健康有序全面发展,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3)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网络,保障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三无”对象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全面推开。

  (4)福利企业运营规范,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用好用活国家给予社会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5)加大福利彩票发展管理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发行方式。规范运作,增加发行,加强福利基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为我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3、灾害救助体系

  (1)救灾体制改革成绩显著。“十五”期间,我区全面推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管理新体制。

  (2)进一步完善了救灾款专户管理和实物发放制度,切实改进和加强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因地制宜制定了救灾应急预案,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综合紧急救助能力。

  (3)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捐赠制度,完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制度。规范救灾捐赠工作,积极推进救灾捐赠工作的经常性化和社会化。

  4、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全区上下建立健全了双拥工作组织网络,使双拥工作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领导网络系统。2000年和2002年两次被命名为“省双拥模范区”,为温州市2004年1月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抓住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以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作为重点,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我区率先建立了优抚对象优抚金自然增长机制,保证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能随着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保证重点安置对象实行就业安置,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安置、自谋职业。

  5、公共事务管理体系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火葬。加强公墓管理和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耕地,保护生态,火化率巩固在100%;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全区结婚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初步建立婚姻登记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转变观念,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手段,做好流浪乞讨者的救助工作。

  (二)存在问题

  1、民政事业费投入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够协调。

  近几年来,我区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一直居全市前列,但全区人均民政事业费水平较低,2004年仅13.1元(全市为44.29元)。由于经费偏紧,以致抚恤、救济标准偏低,保障面窄。优抚、社会救济保障对象相对贫困的现象仍然突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预计在今后几年中,社会弱势群体将呈增长的态势,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行列的人员将有增无减,势必需要大幅度增加民政事业费的投入。同时,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区殡管所、救助站没有像样的办公场所,全区还没有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老年活动中心、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殡仪服务中心等最基本的民政基本设施都未具备。救灾物资尤其是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设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此外,现有的民政基础设施不完善,设备落后现象普遍存在,敬老院的危房改造任务繁重。民政事业费水平低,已成为我区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2、民政法制建设有待加强。有的业务工作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作发展的要求;殡葬管理、行政区划、民间组织管理等缺乏必要的约束性规定;缺乏一支民政执法队伍,民政形象难以树立。

  3、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近几年来,民政工作领域扩大,任务愈来愈重,但镇(街道)民政机构、人员不但没有得到相应加强,反而被不同程度地削弱。有些地方没有专职民政助理员,民政工作由其他人员兼管,致使一些地方的民政工作不到位,情况不清,政策难落实,任务难完成。

  4、民政队伍素质偏低。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艰巨,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但目前我区基层民政队伍年龄、学历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依然存在。干部思想观念、行政管理方式、工作手段等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尚有差距。

  二、 “十一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统筹兼顾,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切实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民政事业现代化。

  (二)奋斗目标

  到2010年,民政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机构设置合理,队伍素质优良,工作手段实现现代化。构筑完善五大民政体系,各项民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衔接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民政事业现代化。

  1、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加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初步形成权责统一的现代民政行政管理体制;

  2、民政经费在财政支出的比例和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初步实现同步增长;

  3、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和救助责任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赋予民政对象的权益得到较好的落实。围绕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各项为民解困的工作。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的形势,完善优抚对象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建立低保线调整机制,救济对象和社会特残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三、重点任务及主要建设项目

  构筑完善五大民政体系,进一步深化完善民政工作目标体系建设,注重机制和体制创新,努力探索并逐步形成符合实际,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灾害救助、优抚安置、公共事务管理体系,不断推进民政事业现代化进程。

  1、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1)         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全面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抓

  好社区组织建设,理顺社区各种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合理调整居委会设置规模,以自然社区为基础重新设置社区居委会。加强社区的组织、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努力使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同时,做好“村改居”工作。

  (2)适时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努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龙湾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有序、适时和稳妥地调整行政区划,积极发展城市和建制镇,改革完善辖区的行政区划体制,努力形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依法治界,建立行政区域界线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界线界桩责任制,依法加强边界日常管理工作,促进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

  (3)切实加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间组织发展体

  系。以服务为宗旨,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民间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

  建立健全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加强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管理队伍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健全民间组织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抓好民间组织政策法规的落实,研究制定扶持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民间组织行为的相关政策,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民间组织,保障并维护合法民间组织的权益。进一步改善我市民间组织发展的法制环境,达到完善政策法规和内部制度的目标。

  建立健全民间组织评估体系。制定明确可比的评估指标,逐步完善民间组织评估体系以及与之配套的奖惩制度,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激励和监督,实行优胜劣汰,促进民间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4)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建立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制度,把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扶贫帮困、建设文明村镇等项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未来五年,全区村民自治示范村达到村总数的80%。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使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真正到位,探索创新民主监督新的载体和有效形式,完善村民议事制度、村干部评议制度和财务审计监督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主要建设项目表

项目

内 容

性质

用地

总投资

资金筹措方式

1

  社区服务设施

  区社区服务活动中心(1个×2500平方米)

国有

  10亩

  1000万

  区财政1000万








  2、社会福利体系

  (1)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机制,探索研究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推行“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方式,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示范活动。

  ——加强福利事业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福利设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分别保持每年4%和10%左右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全区实现每万人口拥有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有条件村居建立老人公寓,托老院,计划普及面达10%。

  (2)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以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发展为重点,建立以低保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十一五“期间拟增加补贴20%。全面推开医疗救助工作,落实人均10元的医疗救助资金,并按每年5%递增。逐步解决我区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断完善低保、“五保”和“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90%以上,逐步建立自然灾害救助、住房救助和困难家庭子女上学救助等制度,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在医疗、助残、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同时每年投入50万元资金做好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弃婴等的管理和救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以稳定为核心、以规范为准绳,积极应对福利企业管理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执法检查,切实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继续完善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制度。确保民政福利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力争企业产值突破壹个亿。

  (4)做好福利彩票的发行和慈善捐资工作,确保上级下达的发行任务按时按量完成。加强资金管理,争取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完善社会捐助制度,继续开展每年一次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做好日常捐助的宣传工作,把慈善总会会员延伸至全社会,确保每年募集慈善资金300万元。力争建立一个慈善超市,解决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

福利机构设置主要建设项目

项目

内容

性质

用地

总投资

资金筹措方式

  福利机构建设

  龙湾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局办公室及窗口);

国有

10亩

1200万

  区财政850万,福利资金350万

  区托老院(扶老、养老,针对社会各一所)

民办股份

50亩

4500 万

  社会投资、股份

  3、灾害救助体系

  (1)深化完善灾害救助制度,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以救灾预案和分级管理责任制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规范救灾救济工作,全面落实救灾工作新体制。结合以往受灾地区特点及往年救灾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灾害预警监测防御体系和评估体系。

  建立救灾资金保障,按规定落实每年每人3元,十一五期间,区财政拟每年投入救灾资金 93万元,按每年15%递增。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设立一个350平方的物资捐赠仓库,建立救灾物资周转保障机制,主要确定1-2个商场作为救灾物资指定供应站,确保灾区受灾人群生活物资及时足额保障,区财政每年予以补贴5万元。

  (2)         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捐赠制度,完善捐赠款物管

  理使用制度,规范救灾捐赠工作,积极推进救灾捐赠工作的经常化和社会化。

  4、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加强双拥政策法规建设,巩固和发展以乡镇、街道为依托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络,努力提高整体水平,促进双拥工作经常化、社会化、法制化、进一步强化全民拥军意识。

  (2)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配合税费改革,完善和落实优抚政策,多渠道、多形式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发展巩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成果,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建立优抚标准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失业优抚对象临时补助制度;加强优抚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提高服务档次,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计划地对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修建和改造,更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3)全面推进重点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逐步建立起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制度。在保障重点安置对象就业安置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并制定相关的保障政策;大力开展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其社会就业竞争能力。通过调整安置政策、完善法规、经济补助、技能培训等手段,引导退役士兵转变择业观念,参与市场竞争就业。

  继续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加大重点优抚对象服务管理方式改革力度,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和保障的新路子。

  5、公共事务管理体系

  (1)完善婚姻登记管理制度。依法登记,规范登记程序,实行集中登记。拟建成独立的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将各项服务集中办理,以方便群众办事。

  (2)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用5年时间完成全区所有镇(街道)的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做好城市地名规划的编制。建立与基础地理住处系统相兼容的区划、地名、勘界数据库三位一体的住处管理系统。加强地名档案管理。开展地名图书的编撰工作。

  (3)依法强化殡葬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以实施绿色殡葬战略为抓手,彻底治理“三沿五区”青山白化。全面推行花葬、树葬、骨灰廊、生态墓区等不占或少占地方的生态葬法,着力改革丧葬习俗,实现葬法改革和丧葬礼俗改革的同步进行。以实现现代化殡葬战略为目标,紧抓火化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殡仪服务集中办理。狠抓殡仪服体制创新,逐步实行殡改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促进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

  2005年至2007年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100%;全面推行生态葬法,以骨灰处理生态化、无坟化为目标,推进“三沿五区”青山白化治理,完成五个生态墓区的建设工作;2006年,我区生态葬法覆盖80%的村,到2007年我区基本普及生态葬法。

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表

项目

内容

性质

用地

总投资

资金筹措方式

时间计划

1

  殡仪管理服务设施

  (1)区殡仪管理服务中心(含殡葬事务管理所、殡仪馆)

  (2)状元殡仪管理站

国有

25亩

5亩

  区财政出资

  2007年前

2

  生态墓地

  全区10个生态墓地

国有

400亩山坡地

  6000万

  社会投资,股份


  (4)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要求,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社区老年人服务网络和公共养老设施。争取建设老年福利活动中心和老年健身广场。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老年人综合活动中心,创办区老年大学,我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3.5万人(其中退休人员5269人),占总人口的11.3%。十一五期间,老年人比例还将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参照其他县市(区)的做法,目前,全省仅龙湾区设有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为满足我区老年人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文明城区,计划在十一期间建设区老人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如下表所示:

  四、对策措施

  (一)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我区民政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为了保障民政对象基本生活,改变民政事业设施建设落后的局面,必须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力争到2010年,我区人均地方财政安排民政事业费预算指标进入省前列。建立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民政事业费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同步提高,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把民政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基建计划。

  (二)加快民政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订民政事业发展急需的规范性文件,使各项民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民政法规宣传教育,实现工作方式由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为主的转变。

  (三)制定和完善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扶持和优惠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对民政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尤其要稳定福利企业的减免税政策;争取金融部门在调整信贷结构中,对民政设施和项目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制定和完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的扶持政策优惠政策,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在城市、城镇的规划建设中要将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设施纳入计划之中,并在土地、水电、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和照顾。

  (四)大力提高民政管理工作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促进管理现代化。推进民政科技进步,加快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在民政系统的推广和运用。增加“软技术”的投入,在减灾监测、最低生活保障、福利彩票、地名区划、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机构、婚姻登记等方面广泛采用信息技术,构筑面向新世纪的民政信息网络。

  (五)以社会化、产业化为方向,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民政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自身活力,走自我发展的路子。社会福利企业要实施有力的扭亏增盈措施,通过政策支持和企业内部改革,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走向市场;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婚丧服务等单位要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福利院、敬老院、优抚医院,在搞好内部服务的同时,要创造条件,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服务,提高两个效益。

  (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网络建设。

  附:龙湾区民政“十一五”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表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02/2008-19201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龙湾区
生成日期 2008-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工作“十一五”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2008-04-01 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 字体:[ ]

龙湾区民政“十一五”专项规划

(2006-2010)

 

  我区民政“十一五”规划是在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树立科学发展观要求后的第一年五年规划,也是区委、区政府提出实施“主攻三产、提升二产、优化一产”发展战略建设“平安龙湾”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计划局关于龙湾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龙政办〔200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政事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 的指导下,全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规范管理,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积极探索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新路子,初步建立了社会福利、灾害救助、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公共事务管理等五大民政体系,全区民政工作总体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各项民政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为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支持国防和国队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龙湾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取得进展。基本建立起

  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2)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基本完成了地名数据库建库工作,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全面完成。完成了镇(街道)所在地和机场大道沿线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3)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双重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大力发展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民间组织。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确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使他们依法登记,合法运营。

  2、社会福利体系

  (1)社会福利社会化事业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局《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基本建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服务网络。积极完成“星光计划”。

  (2)老龄事业发展加快。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动员全社会力量,督促成员单位为老年人办实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我市老龄事业的健康有序全面发展,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3)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网络,保障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三无”对象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全面推开。

  (4)福利企业运营规范,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用好用活国家给予社会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5)加大福利彩票发展管理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发行方式。规范运作,增加发行,加强福利基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为我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3、灾害救助体系

  (1)救灾体制改革成绩显著。“十五”期间,我区全面推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管理新体制。

  (2)进一步完善了救灾款专户管理和实物发放制度,切实改进和加强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因地制宜制定了救灾应急预案,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综合紧急救助能力。

  (3)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捐赠制度,完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制度。规范救灾捐赠工作,积极推进救灾捐赠工作的经常性化和社会化。

  4、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全区上下建立健全了双拥工作组织网络,使双拥工作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领导网络系统。2000年和2002年两次被命名为“省双拥模范区”,为温州市2004年1月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抓住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以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作为重点,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我区率先建立了优抚对象优抚金自然增长机制,保证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能随着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保证重点安置对象实行就业安置,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安置、自谋职业。

  5、公共事务管理体系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火葬。加强公墓管理和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耕地,保护生态,火化率巩固在100%;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全区结婚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初步建立婚姻登记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转变观念,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手段,做好流浪乞讨者的救助工作。

  (二)存在问题

  1、民政事业费投入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够协调。

  近几年来,我区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一直居全市前列,但全区人均民政事业费水平较低,2004年仅13.1元(全市为44.29元)。由于经费偏紧,以致抚恤、救济标准偏低,保障面窄。优抚、社会救济保障对象相对贫困的现象仍然突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预计在今后几年中,社会弱势群体将呈增长的态势,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行列的人员将有增无减,势必需要大幅度增加民政事业费的投入。同时,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区殡管所、救助站没有像样的办公场所,全区还没有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老年活动中心、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殡仪服务中心等最基本的民政基本设施都未具备。救灾物资尤其是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设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此外,现有的民政基础设施不完善,设备落后现象普遍存在,敬老院的危房改造任务繁重。民政事业费水平低,已成为我区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2、民政法制建设有待加强。有的业务工作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作发展的要求;殡葬管理、行政区划、民间组织管理等缺乏必要的约束性规定;缺乏一支民政执法队伍,民政形象难以树立。

  3、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近几年来,民政工作领域扩大,任务愈来愈重,但镇(街道)民政机构、人员不但没有得到相应加强,反而被不同程度地削弱。有些地方没有专职民政助理员,民政工作由其他人员兼管,致使一些地方的民政工作不到位,情况不清,政策难落实,任务难完成。

  4、民政队伍素质偏低。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艰巨,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但目前我区基层民政队伍年龄、学历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依然存在。干部思想观念、行政管理方式、工作手段等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尚有差距。

  二、 “十一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统筹兼顾,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切实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民政事业现代化。

  (二)奋斗目标

  到2010年,民政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机构设置合理,队伍素质优良,工作手段实现现代化。构筑完善五大民政体系,各项民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衔接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民政事业现代化。

  1、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加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初步形成权责统一的现代民政行政管理体制;

  2、民政经费在财政支出的比例和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初步实现同步增长;

  3、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和救助责任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赋予民政对象的权益得到较好的落实。围绕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各项为民解困的工作。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的形势,完善优抚对象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建立低保线调整机制,救济对象和社会特残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三、重点任务及主要建设项目

  构筑完善五大民政体系,进一步深化完善民政工作目标体系建设,注重机制和体制创新,努力探索并逐步形成符合实际,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灾害救助、优抚安置、公共事务管理体系,不断推进民政事业现代化进程。

  1、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1)         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全面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抓

  好社区组织建设,理顺社区各种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合理调整居委会设置规模,以自然社区为基础重新设置社区居委会。加强社区的组织、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努力使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同时,做好“村改居”工作。

  (2)适时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努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龙湾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有序、适时和稳妥地调整行政区划,积极发展城市和建制镇,改革完善辖区的行政区划体制,努力形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依法治界,建立行政区域界线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界线界桩责任制,依法加强边界日常管理工作,促进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

  (3)切实加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间组织发展体

  系。以服务为宗旨,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民间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

  建立健全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加强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管理队伍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健全民间组织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抓好民间组织政策法规的落实,研究制定扶持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民间组织行为的相关政策,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民间组织,保障并维护合法民间组织的权益。进一步改善我市民间组织发展的法制环境,达到完善政策法规和内部制度的目标。

  建立健全民间组织评估体系。制定明确可比的评估指标,逐步完善民间组织评估体系以及与之配套的奖惩制度,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激励和监督,实行优胜劣汰,促进民间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4)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建立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制度,把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扶贫帮困、建设文明村镇等项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未来五年,全区村民自治示范村达到村总数的80%。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使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真正到位,探索创新民主监督新的载体和有效形式,完善村民议事制度、村干部评议制度和财务审计监督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主要建设项目表

项目

内 容

性质

用地

总投资

资金筹措方式

1

  社区服务设施

  区社区服务活动中心(1个×2500平方米)

国有

  10亩

  1000万

  区财政1000万








  2、社会福利体系

  (1)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机制,探索研究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推行“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方式,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示范活动。

  ——加强福利事业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福利设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分别保持每年4%和10%左右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全区实现每万人口拥有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有条件村居建立老人公寓,托老院,计划普及面达10%。

  (2)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以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发展为重点,建立以低保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十一五“期间拟增加补贴20%。全面推开医疗救助工作,落实人均10元的医疗救助资金,并按每年5%递增。逐步解决我区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断完善低保、“五保”和“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90%以上,逐步建立自然灾害救助、住房救助和困难家庭子女上学救助等制度,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在医疗、助残、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同时每年投入50万元资金做好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弃婴等的管理和救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以稳定为核心、以规范为准绳,积极应对福利企业管理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执法检查,切实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继续完善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制度。确保民政福利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力争企业产值突破壹个亿。

  (4)做好福利彩票的发行和慈善捐资工作,确保上级下达的发行任务按时按量完成。加强资金管理,争取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完善社会捐助制度,继续开展每年一次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做好日常捐助的宣传工作,把慈善总会会员延伸至全社会,确保每年募集慈善资金300万元。力争建立一个慈善超市,解决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

福利机构设置主要建设项目

项目

内容

性质

用地

总投资

资金筹措方式

  福利机构建设

  龙湾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局办公室及窗口);

国有

10亩

1200万

  区财政850万,福利资金350万

  区托老院(扶老、养老,针对社会各一所)

民办股份

50亩

4500 万

  社会投资、股份

  3、灾害救助体系

  (1)深化完善灾害救助制度,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以救灾预案和分级管理责任制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规范救灾救济工作,全面落实救灾工作新体制。结合以往受灾地区特点及往年救灾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灾害预警监测防御体系和评估体系。

  建立救灾资金保障,按规定落实每年每人3元,十一五期间,区财政拟每年投入救灾资金 93万元,按每年15%递增。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设立一个350平方的物资捐赠仓库,建立救灾物资周转保障机制,主要确定1-2个商场作为救灾物资指定供应站,确保灾区受灾人群生活物资及时足额保障,区财政每年予以补贴5万元。

  (2)         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捐赠制度,完善捐赠款物管

  理使用制度,规范救灾捐赠工作,积极推进救灾捐赠工作的经常化和社会化。

  4、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加强双拥政策法规建设,巩固和发展以乡镇、街道为依托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络,努力提高整体水平,促进双拥工作经常化、社会化、法制化、进一步强化全民拥军意识。

  (2)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配合税费改革,完善和落实优抚政策,多渠道、多形式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发展巩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成果,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建立优抚标准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失业优抚对象临时补助制度;加强优抚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提高服务档次,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计划地对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修建和改造,更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3)全面推进重点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逐步建立起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制度。在保障重点安置对象就业安置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并制定相关的保障政策;大力开展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其社会就业竞争能力。通过调整安置政策、完善法规、经济补助、技能培训等手段,引导退役士兵转变择业观念,参与市场竞争就业。

  继续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加大重点优抚对象服务管理方式改革力度,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和保障的新路子。

  5、公共事务管理体系

  (1)完善婚姻登记管理制度。依法登记,规范登记程序,实行集中登记。拟建成独立的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将各项服务集中办理,以方便群众办事。

  (2)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用5年时间完成全区所有镇(街道)的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做好城市地名规划的编制。建立与基础地理住处系统相兼容的区划、地名、勘界数据库三位一体的住处管理系统。加强地名档案管理。开展地名图书的编撰工作。

  (3)依法强化殡葬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以实施绿色殡葬战略为抓手,彻底治理“三沿五区”青山白化。全面推行花葬、树葬、骨灰廊、生态墓区等不占或少占地方的生态葬法,着力改革丧葬习俗,实现葬法改革和丧葬礼俗改革的同步进行。以实现现代化殡葬战略为目标,紧抓火化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殡仪服务集中办理。狠抓殡仪服体制创新,逐步实行殡改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促进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

  2005年至2007年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100%;全面推行生态葬法,以骨灰处理生态化、无坟化为目标,推进“三沿五区”青山白化治理,完成五个生态墓区的建设工作;2006年,我区生态葬法覆盖80%的村,到2007年我区基本普及生态葬法。

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表

项目

内容

性质

用地

总投资

资金筹措方式

时间计划

1

  殡仪管理服务设施

  (1)区殡仪管理服务中心(含殡葬事务管理所、殡仪馆)

  (2)状元殡仪管理站

国有

25亩

5亩

  区财政出资

  2007年前

2

  生态墓地

  全区10个生态墓地

国有

400亩山坡地

  6000万

  社会投资,股份


  (4)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要求,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社区老年人服务网络和公共养老设施。争取建设老年福利活动中心和老年健身广场。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老年人综合活动中心,创办区老年大学,我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3.5万人(其中退休人员5269人),占总人口的11.3%。十一五期间,老年人比例还将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参照其他县市(区)的做法,目前,全省仅龙湾区设有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为满足我区老年人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文明城区,计划在十一期间建设区老人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如下表所示:

  四、对策措施

  (一)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我区民政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为了保障民政对象基本生活,改变民政事业设施建设落后的局面,必须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力争到2010年,我区人均地方财政安排民政事业费预算指标进入省前列。建立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民政事业费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同步提高,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把民政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基建计划。

  (二)加快民政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订民政事业发展急需的规范性文件,使各项民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民政法规宣传教育,实现工作方式由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为主的转变。

  (三)制定和完善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扶持和优惠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对民政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尤其要稳定福利企业的减免税政策;争取金融部门在调整信贷结构中,对民政设施和项目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制定和完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的扶持政策优惠政策,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在城市、城镇的规划建设中要将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设施纳入计划之中,并在土地、水电、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和照顾。

  (四)大力提高民政管理工作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促进管理现代化。推进民政科技进步,加快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在民政系统的推广和运用。增加“软技术”的投入,在减灾监测、最低生活保障、福利彩票、地名区划、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机构、婚姻登记等方面广泛采用信息技术,构筑面向新世纪的民政信息网络。

  (五)以社会化、产业化为方向,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民政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自身活力,走自我发展的路子。社会福利企业要实施有力的扭亏增盈措施,通过政策支持和企业内部改革,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走向市场;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婚丧服务等单位要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福利院、敬老院、优抚医院,在搞好内部服务的同时,要创造条件,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服务,提高两个效益。

  (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网络建设。

  附:龙湾区民政“十一五”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表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